 
                                                    個人積分:10072分
                                                        文章編號:8648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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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編號:86481214
                                                    qq0812314 wrote:
被通知肇事逃逸
事發在上個月的15號,當日下班就和平常一樣去保母家接小孩,當天有其他家長也要接小孩,所以保母也下樓,我當天也和保母討論事情後,就把小孩放在後座有裝安全座椅的gogoro上面,因為是人行道後面剛好有斜坡,我就用腳倒車,突然聽到一位女子尖叫,我當下也被嚇到了,因為那時有身孕初期不穩,後方2歲幼童也被嚇著了,我轉頭看著對方好好地站在後方,我就有點生氣地說:問甚麼要尖叫!對方也沒說什麼,我以為是碰撞他的腳了!當下我頭是帶著三分之一蓋耳朵安全帽子又戴著耳機,後續我就慢慢的時速10公里要騎走,對方又大叫小姐!我停下來看著他,以為他要和我吵架,我也不以為意地等著紅綠燈要回家,直到我到家哩,保母來電說警察在樓下問我是不適撞到人,我急著又趕回現場,才發現對方小一點紅腫,於是警察就說我是肇事逃逸還有違規騎人行道,開了我兩張罰單!當下警察也聽我解釋,事發後約一個小時我有打電話慰問對方傷勢,對方說先煮完飯後才去看醫生,因為我有保車險我就連絡我的業務員,他說會轉給理賠人員,當晚又過了2個小時對方說剛吃完飯要去看醫生了!我也與對方表明我會理賠給你看醫生或是無法上班的部分,對方也說沒有要為難我的意思!也沒有對我提告,但是畢竟是公訴罪所頂檢察官這邊....後續隔一個禮拜我的業務員說當事人的男朋友說要5萬元才願意和解,當下我因為這些話語還有發生這件事情,造成我情緒起伏導致我小產,後續我才去申請調解委員會,但對方一職反覆改時間,說是無法配合平日,因為調解日期原訂假日,但是理賠人員是平日上班,昨天對方又說要更改時間,我請理賠人員和對方表明,我們會負全責理賠這部分由理賠人員和您調解,對方才願意說維持出席的日期,但我有問題如果和解不成是否會造成肇事逃逸的判決結果,但我當下是真的在不知情的狀態下!而且我也回頭看對方好好站在原地,我才以為沒有事情才離開的,問過律師事務所,如果要不起訴那要寫答辯狀,如果不請律師那就要看檢察官那邊了!我根本沒有錢可以去請律師,請問是要等待嗎?如果和解了,會對判決有益嗎?
違規騎人行道+撞人不下車+肇事逃逸+藉口一堆....
真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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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 第 185-4 條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肇事逃逸屬於公訴罪
樓主又沒誠意和解
依據刑法第185-4條,肇事逃逸基本消費就是 六個月以上 (易科罰金18萬)
對方開5萬元和解的機會你自己不要
那就看你繳18萬元給國庫,對方也很爽啦!
別忘了後面還會提告 "刑事過失傷害" 與 "民事賠償"
對付這種不負責任的肇事逃逸
一定要告好告滿
這樣才算滿漢全席!

qq0812314 wrote:
謝謝大家口齒伶俐批評,
本人也沒有不與對方不和解,
我也和對方提出會有理賠人員一同調解,
再來是我只是要敘說事情得當下,
我也去詢問法扶的律師了!
話說哪有肇事逃逸者會在論壇討論自己的事件過程,
經過這件事情本人也知道自己有過錯!
也會接受判決的結果。
文章內容刪除只是不想在這邊浪費大家時間,
文章被引用了,是我的著作權,我只是要表達事件經過!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刪文才是浪費大家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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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編號:86481445
                                                    對方肇事逃逸
這樣應該比你嚴重吧
Q我看一下之前的文章就可以看到
我是不知道你為什麼會被對方找到
因為我當初要聯絡對方,或是對方要聯絡我,都因為個資法保護,拿不到對方資料
第一次見面就是開庭的時候
我是被車撞飛出去,但也就膝蓋手掌擦傷
還剛好遇到禮拜六,連請假都沒有
手上的單據就是看醫生的費用,五百不到吧
基本上民事就是賠這些啦,你說對方只是小腿擦傷,我覺得應該賠不到500吧
什麼精神還是無法工作的賠償
那個都很嚴格的,如果照你描述的,他除了醫藥費什麼都拿不到
刑事的部分去年也改了,像這種沒死沒重傷的,如果你最後都沒和解
就是六個月但是緩刑啦,我在開庭的時候法官就暗示了
希望我們兩邊儘量和解,不然兩邊都是吃力不討好
最後民事的部分我沒拿錢,要對方捐三萬
刑事對方判緩起訴,然後要做義工100小時
像你說的對方就只有擦傷
強烈建議你去法院,不和解也沒關係,六個月緩刑罰個義工的可能性比較大
你最後大概就是跑法院很煩,但對方應該連一千都拿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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