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更新初判表 左轉車輛 與逆向機車擦撞 責任歸屬(影片)

逆向機車100% 責任

不過錯的人一般都不會承認自己有問題的
機車逆向行駛無路權
肇責正常應該是100%
但有沒有轉彎車減速應注意未注意
這可以討論
他跨越雙黃線+逆向+超速,你有什麼責任?
Ja100cky
萬惡能注意未注意
這個有機率無責,但因為有能注意未注意這邪惡的東西

要證明當時有注意沒車才轉,這樣幾乎就100%無責,但是樓主轉稍快

要如何證明自己開車都有在注意四周,有看到後照鏡沒車才轉這有點挑戰性

目前可以用的說法可能是後照鏡死角
Ja100cky wrote:
這個有機率無責,但因為有能注意未注意這邪惡的東西


法規還是有個信賴保護原則

以下擷取2016年12月遠東人月刊

遵守道路交通規則之行為人,可以信賴參與交通之他人也同樣遵守道路交通規則,除非有例外的特殊情形發生,否則對於他人之違規行為而發生交通事故時,毋庸負責。
Ja100cky
有這個沒錯 只是採不採用還是看法官檢察官,只是台灣的法官檢察官你知道的[窮]
Gabriellin
駕駛也要注意車前狀況,不是他人違規就可以尻上去,顯然可以避免的事故還偏偏撞上,這就有得扯了。
樓主,我也有發生車禍經驗,之前學了一次乖。
就是千萬不要理對方,尤其是愈到這種白爛的駕駛。
可以的話就保險+法院解決。不要跟這種垃圾私下和解
對方若已經做好被提告過失傷害準備,那你也別客氣了,提告車輛修復賠償。
我看來對方是100%全責。因為逆向+雙黃線他就吃虧了。他還真敢要求索賠。
有夠垃圾。在法院或做筆錄務必主張你看不到他就是
沒有直接送他上路樓主算是功德一件了.
只要樓主有打方向燈,基本上逆向全責。

對方全責就不用怕什麼以刑逼民,就賠猴子耍吧!
不過強制險是不管誰對誰錯都會理賠。
所以最多就是強制險理賠就好,剩下叫猴子自己吃香蕉,然後車損也叫對方賠。


憑你的智慧,我很難跟你解釋! 無腦請勿引言、留言。謝謝!
清舞非揚 wrote:
我也在想是我開車,應該比較不會撞到,因為我都在路中間才轉向。


要是機車主張汽車切西瓜壓到雙黃線,那麼兩邊都在跨越雙黃線的狀態下,
汽車想歸罪在機車逆向,可能就沒辦法那麼強勢了....
左轉注意力幾乎都在對向有沒有來車,這種逆向超車的有看到是運氣好,沒看到也不能怪你,樓主腦波要強一點,就是逆向車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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