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ffery1230 wrote:
還沒設立紅綠燈的十字路口,騎到入口前有左右觀察來車狀況,確認無來車就趕緊加速通行

無號誌路口 有沒有減速?
確認好無來車了 又跑出一台車?
前面有說人了 無號誌遵守停止線停止後無來車再行
推測你應該沒什麼減速 更沒停車再開
大概左右看看就加速通過 所以時速很高
才會自摔撞到手脫臼 三角台內縮
不雨
0.0我懷疑是不是騎腳踏車摔到車台歪去
陳阿瓜~
腳踏車要瞬間加速通行,然後摔到半年沒辦法上班,樓主的腳起碼有5馬力以上[^++^]
你太龜了還做了假動作所以女騎士被你假動作騙了正準備下意識趕快騎過去~誰知道欺敵成功
又不是比賽棒球,還搞滑壘得分,剎車滑倒自摔,結果滑去碰別人前輪,這也要別人賠。
不告肇事逃逸嗎?
陳阿瓜~
看文沒逃逸啊
怪怪的~你主幹道對方是支線卻沒有號燈標示(正常你是閃黃燈對方閃紅燈),若你說十字路口無號誌燈,對方又是右行車,基本是左行車要禮讓右行車捏(你7對方3),但你有受傷(有驗傷單嗎?)就是談判的籌碼(可以提告過失傷害,先提告談好和解再撤告),那麼久的時間初判表早出來了,要確定對方有肇事責任你才有勝算,若你自己全責就沒有後續了(只能用強制險賠),先去找證明你是因對方而受傷的
Arthur_Mimi
當事人已經送調解了
甘蝦
Arthur_Mimi我自己被告過一次(六個月內提告過失傷害,肇事原因先不用管誰對誰錯,(需有醫師證明)就可以跟警察提出受理,可以調解和解後撤告,我那次也是交通隊調解委員會一樣會送件法院,回函因調解成立,不起訴處分)
jeffery1230 wrote:
她說沒撞到我,有事情要先走了,還好有被路人阻止,但已經移動機車了。
後續五個月對方不聞不問


我是覺得這位女生沒法律概念,她以為沒直接碰撞,就不算車禍,整件事不甘她的事
所以就沒後續動作(非刻意逃避不理)

只能照標準程序,看要先調解還是直接告,讓她知道她有肇責,她才會出面處理
Arthur_Mimi
說的很好
jeffery1230 wrote:
後續五個月對方不聞不問

不管後續如何,沒有保險你註定要很累了
診斷書怎麼寫?"需休養?建議休養?宜休養?"會影響工作損失判賠的,不是你說多久沒法工作,法官就會判賠多少,加上肇責%,這部分會跟你想拿到的有落差,剩下就精神賠償,不過不用想太多,我猜就小萬吧!交通損失只判賠往返醫院補貼,這也不用煩心了.至於對方,如果對方有1%肇責,刑事易科罰金頂多4~5萬,這你也拿不到.如果你真心覺得自己肇責比例大,就放下,開少一點跟人家談吧!
jeffery1230 wrote:
在今年7月份的某個星...(恕刪)

當下受傷應該先報警,去醫院驗傷,半年內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警察有量, 就會有初判表!
Arthur_Mimi
當事人有申請了,待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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