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不要單用法規與對錯看禮讓行人,自律才是避免意外最好的方式

gottmails wrote:
由於國外媒體報導台灣...(恕刪)

台灣就一堆這種咖,啥視線不好或死角的造成車禍或要行人自立自強.
我看過很多有經驗的大車駕駛都能在死角處提前暫停,禮讓直行車輛或行人通過.

醜話說一句,技術不好不要出來丟人現眼.
大眾運輸工具很多,不會開車就不要開車好嗎?
別再撿起害人了
gottmails wrote:
由於國外媒體報導台灣...(恕刪)


一堆路口轉彎直接切西瓜的,不去撞人才有鬼,偏偏這條警察不抓,也無法檢舉
我覺得樓主沒什麼好炮的阿

我也覺得A柱的確是會產生滿多視線死角的

這不就是為什麼外國會要求你到了路口一定要停下來再開的原因嗎

因為視線死角

我到路口也是停下來轉頭前看後看

包含前傾身後傾身確定沒人才再轉彎

機車出事大部分就皮肉傷

汽車出事都不是小事啊

只有你自己小心再小心

不是喵一眼鏡子覺得沒人就可以帥氣甩過去的
jxv
贊同
gottmails wrote:
由於國外媒體報導台灣...(恕刪)
從車禍影片,
行人走在斑馬線上,
會被前面,或 後面的汽車撞飛,

到底要行人眼睛 注意前面 還是 後面的車子??
樓主跟一堆留言太想當然耳了

正因為汔車有視野盲點,所以才應該用「規劃」來減少各種意外事故的機會啊
什麼都靠自己注意,要政府做什麼?



最簡單的辦法,為什麼不直接 行人穿越線 退縮,甚至退到道路中間
這樣汔車轉彎後,就會是車身正前方看到有沒有行人,而不是什麼ABC柱

這樣還有個小優點
轉彎車有駐車空間可以停下來禮讓行人,而不是直接在路口擋住後面的整條直行道
間接增加道路的行車效率



另外,還有個也很簡單的辦法,人車分燈
人能走,車不能過
車子過,人不能走

這樣還會出事,就一定是有一方違規,直接全責沒什麼問題吧
為什麼還要有個應注意未注意?
BlueSky5230
政府規劃要你路口停下確認再行駛,有多少比例是做到的?是教育出問題,規劃再好,素質內涵沒有,只會怪政府無能而已。
abczabcz
規劃路口都要行為人自行停下再行駛是無能吧,為什麼不是直接設置紅綠燈來決定要不要停?
abczabcz wrote:
樓主跟一堆留言太想當..

另外,還有個也很簡單的辦法,人車分燈
人能走,車不能過
車子過,人不能走.(恕刪)


贊成 人車分燈
小心行人、行人小心,這是不同角色時的兩件事
在正常合情理的情況下,當你是駕駛的角色
在路口轉彎時應該小心行人、禮讓行人
當你是行人的時候,在路口應該小心通過、注意三寶駕駛
兩個角色都會是自己,應該要有同理心互相對待

但在台灣卻是很多自私的人
當自己是駕駛綠燈右轉時,就你他媽的行人不要白目,被我撞到是你倒霉哦!
當自己是行人時,就我他媽的有路權邊滑手機慢慢走

以上並沒有提到法律,而是教育與人民素質
anne0904 wrote:
我只能說,這是互相地
身為駕駛人在開車時,有絕對的義務,要主動去注意行人
身為行人在斑馬線,有絕對的權力,但別主動去靠近車輛

你不覺得最後一句話有點矛盾嗎
都走在斑馬線上了代表是綠燈通行,眼睛餘光固然要往來車方向注意
但誰往前過馬路會主動去靠近車輛?應該是車輛要停止在斑馬線前讓行人通過吧
danny7892 wrote:
小心行人、行人小心,...(恕刪)

其實就我每天通勤走一段路到公司的經驗
會看手機過馬路的比例不到十分之一
代表多數行人還是知道馬路是危險的
但即使不看手機也不代表行人一定要快步過斑馬線
號誌賦予給行人的秒數內通過即可,快反而不安全
更別說每個人身體狀況不同,要求每位行人快步過馬路不是件合理的事
車輪軸距長的車輛 駕駛方式與小客車不同

低速行駛中需要做大角度輪胎轉向才能有效轉向

做這個轉向動作比一般行進跟轉向慢 同時有時間注意各方向來車及行人

也可以減少轉彎時內輪差的佔用面積

依照我觀察台灣市區道路的大型車輛駕駛

並沒有確實執行, 特別是卡車及拖曳車

大腸一號
大車在台灣也不是第一天有,但大車闖禍或肇事狀況日益嚴重.這肯定是大車駕照現在也能用雞腿換[都買]
Brian 168
許多駕駛人在買車時, 不知道方向盤帶POWER是做什麼用的, 主要像這種轉彎阻力大,輔助大角度轉彎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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