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辣愛怕跑 wrote:左轉~絕對不是很隨意暢快的弧線式刷過去而是直行過路口中央~停下來觀察路況沒問題後~再轉直角的左轉台灣大約有九成的駕駛~根本做不到這樣 那是一條智障交通部蠢官設的夠屁交通法規!而會認為要過中心才能左轉的你只是個鍵盤車手同樣的路況對向兩邊都有三台車要左轉請問怎麼過路中心左轉????
就是一個三寶 廢物一.眼睛只看自己要轉的地方連直道直行的機車都沒看到二.有看到 覺得自己轉得過去自以為是蚊子啊這種無能的爛人 根本不該拿駕照 上路把開車當走路的廢物人只有50公分寬 車有150以上 長四 五米啊
看起來(汽車:機車)可能會判5:5,甚至是4:6.汽車不是突然左轉,而是慢慢緩慢左轉,所以顯然她應該有禮讓直行車的心態.但問題應該出在她沒判斷出機車速度這麼快,或許可說是時間差判斷失誤.這種時間差的判斷應該是天生的一種能力.有的人就是能在夾縫中超車,雖然很危險,但就是能如此超車.當兵時就遇過一個,開著軍用大卡車,在車陣中穿梭,小小縫隙就可擠進去,後面的駕駛都說跟不上.
royle67 wrote:那是一條智障交通部蠢官設的夠屁交通法規!而會認為要過中心才能左轉的你只是個鍵盤車手同樣的路況對向兩邊都有三台車要左轉請問怎麼過路中心左轉???? 答案:拉鍊式匯入美國有立法,台灣目前還沒有那就只能靠駕駛自己選擇要不要禮讓了不過要到達路口中心才能轉的法規依然是正確的這樣可以讓左轉車對於對向車道的影響時間減到最少要不然呢,還沒到路口就先轉,這已經是違規跨線+占用對向車道了然後要等你一路違規占用繞完一個大弧度才能左轉完成,對向直行車都不用走就是了??只是目前這法規缺乏配套支援,需要駕駛自己應變而已台灣交通部特別混是不爭事實一條路只要特別容易出車禍,勘察都不需要,三下五除二推給機車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