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迪男併排停車擋路!騎士理論遭嗆:罰單2400而已,我開這種車

曉得 wrote:
聽到騎士要檢舉,更是出言嘲諷「(罰單)2千4而已,我開這種車」

10年車齡的老A4,殘值只剩三十幾萬。別被唬了其實車主很窮
這種車是哪種車

不就是A4到底在自大什麼
不在意罰單幹嘛出來該該叫...
那天走在路上,也是一台汽車臨停在機車道上,我就突然覺得...你汽車臨停機車道,機車也是要騎到汽車道上去,那為什麼不直接停在汽車道上就好,讓汽車繞到機車道開過去!你自己汽車擋汽車,為什麼要礙到機車?反正都是要無恥擋到後面的車,那就擋同類車就好。我覺得應該聯署這個法案才對~把路還給機車。
檢舉即可。

台灣爛地方 為什麼不能公開臉部 都要打馬?
10年的a4 b8.5

其實沒什麼價了!! 如果又是1.8的.....^^"

不知道車主的自信是哪裡買來的~~
可見違規罰金太低起不到威攝效果
罰金應該要導正駕駛不違規的金額才有用
比如酒駕如果罰3000有人怕嗎?
一樣拼命酒駕阿,沒抓到沒事抓到才3000幹嘛請代駕
罰30萬都有人不怕
但是30萬對於絕大部份的人都有威攝效果
最好外加一律先收押1個月更有用
曉得 wrote:


肺話太多,罰單2400(而已)

你覺得罰太少可以找你的區立委修法

把全國交通違規罰金都 x2

還是要跟星國一樣,交通違規是 罰金加上扣點數 (2年有24點)

扣到零就吊照
對付這種.......只要直接檢舉併排就好~跟本沒必要吵
檢舉就對了 不用跟垃圾說這麼多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