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立法規定所有大貨車一律強制加裝車距保持系統,並把最高速限限制在 90 公里/小時國道三部份路段小車的最高時速是 110 公里,大客車與20頓以上貨車的最高速限則是 90公里。然而,因為超速取締有傳說中的 10公里寬放區間,許多車輛都開到將近 119公里。。。有些大貨車/大卡車/砂石車也是開到近 120公里/小時,相當於超速達 30公里/小時 (120 vs 90)除了使用區間速率取締之外,現有的超速照相根本無法取締這種超速 30公里/小時的大型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