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無水蜜桃 wrote:02/09國道三號彰化路段國道警察三隊依檢舉函影片認定兩車以上競速行為各開罰3-9萬元,並吊銷駕駛執照 原來這樣就稱之為競速喔整段影片最明顯有問題的地方是後方影像4輛中第2台至第4台在超越小貨車的距離過近應該是第3台超越拍攝車時拍攝車認為被剪線了,不爽,才檢舉的在路上跑,還是要注意一下周遭車距別影響其他用路人
可能我理解有問題,競速不是應該要有一車並行追逐另一車意圖超越?但我只看到一台開快,後面三台依序跟隨前車前進而已,並沒有看到有哪台車有並行意圖超越,頂多有幾次變換車道沒打方向燈,這要說是競速,我個人覺得太牽強。
lexus_sky0066 wrote:競速?有超速證據?超速多少??行車記錄器可以測到對方時速??4車競速?哪裡來的4車競速?或許只是4個朋友約好要去哪玩!看不出來是在互相競速?違規就照違規的項目開單就好、無腦鄉民不懂只會跟著風向走難道警察也不懂??這樣擴大解釋違規吊銷駕照不對吧!? 理由一大堆向開罰的國道三隊說吧在網路上貼文也不能改變處分不是嗎?
按01車版的標準開賓士、BMW應該也算是臭掉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所以賓士、BMW車主被地圖砲就乖乖被罵吧跟重機騎士一樣,誰叫你們都不管好車友講到素質,都差不多啊,應該跟重機一樣限制上國道,這兩牌的素質不好怎麼可以上去影響其他用路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