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不管什麼只要你有錢喜歡都可以這不是已經是常識了嗎?.....除了重大刑案外
台灣的酒駕刑罰確實是對有錢人有利,幾次的修法主要還是在提高罰金,沒辦法因為立法的人本身就是高機率會酒駕吧!所以怎麼可能去訂立讓自己痛的罰則,只要錢能解決的都是小事!否則只要制定酒駕一律沒收犯罪工具並先關2星期,保證沒幾個人還敢酒駕!
Bookwarm
例如:先行政居留1週,之後再開酒駕罰單。
鬼島 在綠共 假掰民主 假掰人權 執政下,百姓最需要的酒駕重刑 該修的法不修,卻幫貪污總統修法脫罪
連重大刑事案 殺人 詐騙 都不判死了,這國家有救?
明年投票 大家自己看著辦~


看看對岸的重刑

這一世好好積善樂施
下輩子投胎到好人家裏,
酒駕事小,在社會上有名位,有權勢
就不用擔心被抓被罰
LeeFred wrote:
鄧崇儀
國民黨沒有立委??

都在睡覺??

怎不立法啊??
要被中共關十年,也不用酒駕啦

去天安門駡駡習包子就可以了!!
motolove
數發部網軍就不用在造謠了,是當大家沒去過中國,可憐阿
LeeFred wrote:
國泰世華銀行資深副總...(恕刪)

一直以來都如此阿...
有錢判生...沒錢就關...
LeeFred wrote:
國泰世華銀行資深副總...(恕刪)


這次風向帶的失敗

回去重發。
My blog : https://chujy.pixnet.net/blog
motolove wrote:
看看對岸的重刑


中國的做法還不是最狠的
新加坡才不管有沒有肇事,酒駕直接就關6個月
motolove
這才是保護守法的百姓,反觀鬼島?
講那麼多, 等你有錢, 你就知道會用"錢"跟"權"來保護自己,
講其他國家不會的, 大概是住在井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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