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停讓行人!3/31起罰3600元全台265處「科技執法」電眼抓違規

酒駕都不怕了~~~罰個3600有屁用~~~~台灣的罰款提高10倍會比科技執法來的有效率
achun1212
酒駕要關、沒入車輛才有用,不然有錢人、無賴有再怕嗎?
羅素威斯布魯克
罰1億不抓也罰不到人啊
除了罰錢,都不想改善硬體設施。 變相便宜行事。 
在斑馬線不禮讓行人先重罰12000,若撞到甚至死亡直接扣牌1年、吊銷駕照1年,累犯永久吊銷駕照不得考照。這屬於行政罰,刑法另外看。這樣才有效嚇阻好嗎?
而且重罰下才能改善低能駕駛所謂的A柱擋視線,擺頭確認是不會嗎?體檢要加入擺頭角度。
最重要的是執行率,不要跟菸防治法一樣笑話。
請問這個罰金是在鄙視二輪窮嗎?
為什麼二輪特別便宜?
但事實上沒在禮讓的二輪佔大多數
有空隙就衝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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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lahe
沒錯耶,都馬二輪不讓,四輪才比較會停下來。
致命涼
pal422 現在很會嘴四輪,等到哪天有錢開四輪,看你還嘴不嘴,還是說知道自己注定這輩子騎二輪,那我沒話說[大笑]
終於要開始進步了嗎?

建議科技執法多裝一點~
雖然斑馬線沒有禮讓行人確實是該罰沒錯.....
不過交通部的官員們是不是應該先把道路規劃認真的檢討一下啊.....
"行人地獄"的名號可不是單純因為不禮讓行人這一條造成的啊....
全國各地的都會區有多少地方是連人行道都沒有的.....
不然就是人行道或騎樓被各種佔用....
這些才是重點啊....
治標不治本
駕駛觀念不改還是有限
況且警察取締是佛心取締法
achun1212
依照台灣的尿性,我個人認為要先靠重罰才有辦法提升駕駛的觀念。
日本人是發現違規魔人後不但罰款還派警員即刻移除道安毒瘤,這叫「交通安全」。
如果只是單純用監視器錄影(苛雞殖法)後,月底結算等著收錢,那叫斂財。
無三小路用,重點是要能抓的到啊
昨天在台北市紅綠燈班馬線過馬路
我人走到了班馬線一半
有2台摩托車急著 從我前後方1公尺騎過
我被夾在中間
沒有保持行人3公尺內淨空
後方有開車行車記錄器錄下請檢舉摩托車不禮讓行人
麻煩了
謝謝
新北市三重區有4條捷運線,蘆洲線已通車~機場線~新莊線已通車~環狀線CP值最高,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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