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士好心禮讓 行人揮手示意不用 下一秒機車遭後車追撞

機車離行人超過三條線,可以先過的,但機車轉彎路線不對,也算違規,撞的那台汽車路線也不對,這三個因素只要有其中之一改變就撞不到,一切都是天意。
應該有閒閒人士開辦代客檢舉的業務 接案收基本費 成案再收費
除了提升民眾猜疑互憎的暴戾之氣外 最重要的是讓違規仔開車時頭上懸一把劍
騎士是好心沒錯。

但停車位置錯了,要更靠近外側、一秒眼神確認行人沒意圖過去就該前進。

若停外側就不會遭後車切西瓜推撞。
sonner
一秒?就給你個未禮讓行人的帽子[笑][笑]
peter5240
想過的就會示意,不會過的等到後面叭你他終究也不會過。不需要這樣鄉愿。
低級的市容!醜陋的人文素養!
停在紅綠燈被撞的,
也可以這麼想:早知道就闖紅燈。
如果沒有要過馬路我都會站遠一點
所以啊,當這種禮讓行為不同步的時候,在前面停讓的,就會被後面的冒失鬼撞!台灣的道路交通,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狼0223 wrote:
早知道就先騎過去...(恕刪)


台灣根本不應該有汽車跟機車的
全部禁止就可以了
狼0223 wrote:
早知道就先騎過去...(恕刪)


他X的,又是死鬼切汽車,最好早點去西了了,免得再害其他人。
清爽小雨g wrote:
他X的,又是死鬼切汽車,最好早點去西了了,免得再害其他人。

現實是殘酷的 通常這樣開的人
是他把人撞死 他自己都沒事
所以才可以事後說 我被A柱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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