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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iance wrote:
(1) 你到路口,要先判斷接近斑馬線 1公尺 ( 還是雙向的路口的一公尺 )
這範圍內有沒有行人 , 然後 ,再判斷這路人是否有要過馬路 ,
再來判斷是否開車通過 ,
(2)除此之外 , 當行人一離開斑馬線之後 ,
還要判斷行人是否會突然回頭又重新走上斑馬線,
等這些都判斷好之後 ,再開始通過
(3) 要是斑馬線上有人 , 就要等到 "所有" 行人 "完全" 過完馬路 ,
而且外加判斷是否突然又回頭的可能
單純讓個行人而已哪來那麼多內心小劇場?
平常都沒在讓的駕駛才會想這麼多
因為平常不會讓
現在要嚴格執法了怕被罰錢才在臨時抱佛腳
想東想西想一堆找法律漏洞就是為了脫罪
我們的警政官員懶得找漏洞才想乾脆全部蓋牌算了
沒辦法
台灣人自私慣了
連禮讓行人都不會, 久了連警察也不會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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