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讓行人要罰6000,遭網友破解:紅燈右轉才600

現在的交通官員都不知道在想甚麼,速限降到40~還有在道路上要求內線快車道提早右轉,不得在轉彎處才右轉,因此很多車子都會提早轉到機車道上,看起來這樣似乎比較安全,但是這樣反而增加機車的風險。
原本機車道還能維持一定的速率,不用跟大車爭道。

法規頒布之後過了一年,我在上下班時間經過省道,看到快車道滿的,機車道也是滿的,機車騎士還得在汽車夾縫中求生存~然後整條路塞得滿滿的,我覺得這個真的是很糟糕的政策。本來以為汽車提早切出來可以讓直行的車道順暢,結果也沒有...
宇宙中有近乎無窮的星星,地球在其中就像沙子一樣的渺小,而我們則是比沙子還要更渺小的多~
不過紅燈右轉背後是可能發生更嚴重的車禍(和橫向直行車),不怕的就轉出來吧!撞在一起,就不是六百六千能解決的
奇怪,說好的行人時相呢?

做事比較難,罰人比較快的意思?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林北檢舉達人 wrote:
大家應該都知道最近炒...(恕刪)

前幾天看新聞,有一位婦人沒走斑馬線任意過馬路,害機車騎士反應不及摔車,婦人只被罰500

對等嗎?
mioka wrote:
現在的交通官員都不知...(恕刪)


沒毛病阿,同步廢除車種分流,這就是正常行駛,有問題? 還缺一步廢除車種分流。

正常情況下要轉彎就必須提前先到側邊車道,而不是到轉彎處才慢吞吞或者鬼魅轉彎吧!

三條車道偏要在中線到路口才轉彎,左轉靠左、右轉靠右,有這麼難?
大家不要不承認 台灣各種法律早就不合適現在的台灣
要全面升級罰責 還有增加各種法律

要罰就罰大一點 還有做詐騙 管你是首腦還是車手一律20年起跳
酒駕就是無期徒刑 酒駕肇事致死就是死刑沒有為什麼

你看這樣誰喝開車? 來啊!
人車分流有那麼難阿 交通部??
只要玩自媒體 人人都是富人
Dempsey
你為難這政府。分流要制度還要有執行力。相對於罰錢,簡單暴力,還能吵新聞熱度.....
Juliance wrote:
(1) 你到路口,要先判斷接近斑馬線 1公尺 ( 還是雙向的路口的一公尺 )
這範圍內有沒有行人 , 然後 ,再判斷這路人是否有要過馬路 ,
再來判斷是否開車通過 ,
(2)除此之外 , 當行人一離開斑馬線之後 ,
還要判斷行人是否會突然回頭又重新走上斑馬線,
等這些都判斷好之後 ,再開始通過
(3) 要是斑馬線上有人 , 就要等到 "所有" 行人 "完全" 過完馬路 ,
而且外加判斷是否突然又回頭的可能

單純讓個行人而已哪來那麼多內心小劇場?
平常都沒在讓的駕駛才會想這麼多
因為平常不會讓
現在要嚴格執法了怕被罰錢才在臨時抱佛腳
想東想西想一堆找法律漏洞就是為了脫罪
我們的警政官員懶得找漏洞才想乾脆全部蓋牌算了
沒辦法
台灣人自私慣了
連禮讓行人都不會, 久了連警察也不會執法
林北檢舉達人 wrote:

紅燈右轉600,智障多年的金額
是否要拉高到6000? 防止有心人士鑽漏洞?


紅燈右轉罰600,跟鑽漏洞有什麼關係,在紅燈的時候右轉,只要罰600,比不禮讓行人輕,所以為了不要被罰不禮讓行人,乾脆紅燈的時候右轉,只要被罰600,是這個邏輯嗎
跟日本被控猥褻後,寧可發出戰鬥邀請一樣

畢竟日本鬥毆罪責比猥褻輕太多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