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on kid wrote:1、109 年警察機關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計 1,464 萬 1,050件2、警察機關受理民眾檢舉交通違規舉發件數計440萬 4,772 件可以很清楚看到,一整年的交通舉發罰單中,由警察機關自己開出來的佔7成,而由民眾檢舉成功舉發的,僅佔30.8%
好文+1....警察不足的地方由人民合力完成,人民只是陳述狀況,警察機關再去判斷是否成案!!!!人民越積極,交通就會越好,但是千萬不要像會自言自語的C.C,還會挖坑迫使別人違規,這種檢舉者比違規者還可惡!!!!!
01一堆社會底層你打這麼多字他們看不完的啦不要想要改變這裡的人尤其每天都有人上來靠腰檢舉制度、檢舉魔人的低能兒國外行人徒步區走爽爽回台灣就來靠腰沒路邊停車格給他們停車、只能違停接到檢舉不去乖乖繳罰單跑來上網給人秀下限被人洗臉凡事邏輯不通,下一秒的自己打臉上一秒的自己這就是違規魔人的邏輯,也就是沒有邏輯但對於你的想法,給予贊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