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士撿到皮夾送交管理室「打開沒錢」仍遭提告侵占6900元

曉得 wrote:
騎士撿到皮夾送交管理...(恕刪)


現在不只法官有恐龍,連檢察官也不少......一定要這樣浪費司法資源才甘願??檢察官是有多缺業績啊???舉證力道這麼薄弱還在起訴.....
現在撿錢包或是車禍幫忙報案 (完全路人)
都有點心虛 (不知道為什麼)

有一次出遊路上看到汽車從後方追撞機車
打電話報警說明人事物地點,綠燈了就開走
直接告訴警察說只是路過不會停留

另一次跟我家寶貝在路邊看到一個皮包
還小心翼翼回家拿袋子裝XD
去警察局打開看 當然是沒有現金
警察還要打信用卡電話去問主人的電話XD
ccy96412003
好心有好報,願你及你家的寶貝天天開心!
twfrankx
自找麻煩而已
之前路上撿到一個皮包,全程錄影到交給警察

後來路上遇到找皮包的阿姨,馬上告訴他我交給警察局並給他看錄影
這位檢察官有問題,

刑事上必須以無罪推定為原則,在沒有任何犯罪證據下一直要起訴小百姓,

不配當司法人員。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是的 地上手機錢包 紅包 都不要撿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這位檢察官有問題,刑...(恕刪)


沒錯,檢方如何認定錢包內一定有現金,浪費司法資源
一律不撿

活該誰叫你自己不保管好
整件事吾人有一疑問,撿到皮夾為什麼是送管理室?不是應該去警察局嗎
mark0826
如果是在社區,交給社區的警衛室也沒什麼問題,我在學校外撿到學生悠遊卡,我也是直接交給警衛,交給警察,警察也是打給學校再確認學生是誰,多此一舉而已。
雙起司
我也是會就近交給管理室, 要說明什麼?
社會風氣再這樣垃圾下去
八成看到遺失物,報警來處理,換警察被告

大家說,可不可能啊?
mark0826
不會,大家會當沒看到路過,打電話也是浪費到我的時間
A走6000元的確是眾多可能性之一

問題是你沒有證據

先別說有沒有執照 檢察官真的有畢業?


皮夾裡應該還有其他證件吧

6000換回證件 該阿彌陀佛了

何況掉皮夾自己沒責任?


提告這動作

真掉6000也是活該


不是不能告

拿到證據再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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