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自己的保險要買夠!
自己的保險要買夠!
自己的保險要買夠!
把風險轉移給保險公司
出事,你就乖乖領錢、直接賠償給您
讓保險公司代位求償
去跟肇事主「灰(爭執、上法院)」
省錢的結果,就是浪費時間與青春
免費的,最貴!

=== 以上與 原PO 內容無關 ===
=== 好心勸告為了省保險費而上路的人 ===
ctengucla wrote:
我再重申一次,我自己當然是有保險理賠包含自費的耗材跟開刀骨泥的部分,但不代表對方不需要賠償啊!我要告對方當然已經有心理準備拿不到錢,但是我就是要對方付出代價,還有讓他女兒知道不應該放任爸爸這樣騎車,誰知道下一個受害者是誰
想要精神賠償、或是道義責任 .....這就不容易
對方有買保險嗎?
看起來對方 "沒有"
很多省保險費的人都是這樣,人肉鹹鹹,看你能怎樣?
您可能得自費上法院才能伸張正義?或是一吐這口惡氣?
保險,就幫不了這部分囉
不懂「人肉鹹鹹」這句台語俗諺的意思,可以參考下面的說明 :-(
真的很可惡!
但這種人,社會上超級多!
ctengucla wrote:
直接跟我說他們沒錢
而且對方才剛因為酒駕被關出來
多次撞到人的紀錄
是做電焊打零工
而且無照駕駛當天他騎的是女兒的車
叫我直接去提告,反正他沒有不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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