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guly wrote:
目前中華民國汽車違規...(恕刪)
怎麼需要給獎金
現在就已經可以在範圍內檢舉
你太誇張違規
別人檢舉你剛好而已
天才政府設計馬路但不給停
再來怪用路人違停
必須修法
*汽車臨停必須開啟故障燈
*機車可臨停路邊水溝蓋,否則被上班族停滿的停車格
,快遞、外送要臨停哪裡?
*方向燈必須自動亮,汽車轉方向盤亮、機車側傾亮,
因為變換車道一定要打方向燈,所以強制亮燈才不會
因懶惰而違規害命,用路人將會輕鬆狠多
*路口必須淨空,現在用路人都裝死頭過身就過,卡在
路中間一變燈就變豬頭(這是哪裡我是誰),設置科技執
法拍照舉發,歡迎捐款給政府
台灣人太聰明,執法到哪就守法到哪,做了以上修法
,相信用路人會開心上路
想這樣沒煩憂唱著歌一直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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