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違規檢舉有錢賺,會不會路上就沒車了?

目前中華民國汽車違規檢舉,政府不會給檢舉者獎勵下,都有民眾可以做到每年一萬筆以上的業績。 而政府的態度,對於這種用行車紀錄器拍下來檢舉的方式,似乎也不是那麼的喜歡,但錢照收就是。

在台灣的道路規劃下,每天從出門上班開車,出門買東西,不管是有心的、還是無意的狀況,要達到輕微違規狀況實在極度容易。

這是個假設,若政府開始給予獎勵,如給個30%罰金當獎勵等等,在全民全車行車紀錄器記錄下,路上晃一圈看影片,要入收數十筆絕不是難事,下班看影片賺外快搞不好會變成民眾很樂於做的事。

甚至大眾交通工具,除了捷運、高鐵、火車這些不存在違規外,公車也很難生存,可能票錢連罰金都繳不起。 而一些宅配、快遞可能會變成交一個包裹賺100塊,交通罰金上千。 便利商店也無法補貨


那這種類似古代的文字獄或者是中國的維安作法等等,會不會搞到台灣進入"無車狀態",讓人不敢開車出門,不敢出門送貨,中華民國變成第一個無車國家? 正式返回18世紀


一起用馬車、牛車甚至騎野豬上下班~
變成糾察社會不能吧....。

台灣不能搞文革......。
否則到處都是紅衛兵,這樣不好吧。
再慘一點,搞不好就內戰了。



Red Bull Racing Honda
hu4852
yuanchih只能說你常識不足,權益義務都一樣,在這裡死撐著不認錯,沒甚麼常識的發言
yuanchih
hu4852 不用講這些五四三的,我就是不同意當前做法而已,獎金更是荒謬可笑,講再多也改變不了我的意見。
這樣子的話
跑外送的人會大幅減少
因為大家都跑去拍違規了
lavo
沒人要工作了,大家都跑去拍違規了,直接拖累GDP
firedragon
放心,違規拍完,還有別的工作
審件的會先累死吧?
同一事件可能會有3-4個人送件
knift
違停開單,有一個正式職務叫「交通助理員」(還是什麼名稱的,有點記不得了),這是「道交法」中明文規定,地方政府可以聘警察之外的人來開單。問題是這種增加就業、改善交通、增加國庫的事,地方政府不願意做。
knift
道交法已經把最佳解法寫在那邊,但地方政府擺爛,讓交通繼續爛,守法人民受苦,違規者跟檢舉者互嗆…。就單停車格收費員一樣,論件計酬的話,我看他們會比義務檢舉者更用力、努力開單。
會不會路上就沒車了?

路還於行人,不好嗎?

4輪大爺仔沒有優越感氣爆
沒違規哪來的沒車 還是樓主是違規魔人
看來可能只剩下我可以開車/騎車上路了。
我除了超速之外,幾乎不違規,包含左轉彎不壓標線。
yu196802
[笑][笑][笑][笑][笑][笑][笑][笑][笑][笑]
我覺得違規魔人會自殺的自殺 不然就是抑鬱而終
rnan0001
躺路上大喊我是檢舉達人..
假設?那你如何證明?不要只會散佈這種無稽不科學的「假設性」結論。

這種假設,對社會沒助益,反而是增加對立與仇恨。

不守法不上路,看不到。相對的,守法的公民也不上路嗎?還是他們是開靈(體)車在路上走,看不見嗎?
罰金跟稅金提高10倍比較實用
腦殘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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