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SL30 wrote:
沒有開放檢舉時早期的駕駛沒幾個會打方向燈,不然可以去問老司機(警察是沒在抓的,考照時沒打方向燈只扣10分),都是被檢舉過後就會看到線就懂的打了

新加坡、馬來西亞路上汽車變換車道,在無妨害、無危險的狀況下大多數都沒在打方向燈。但相信當地法規一定有這項,駕駛人素質也不會比較差。打方向燈就要變道鬼切,發生事故者也不在少數。開放民眾檢舉跨車道線未打方向燈,抓到的絕大多數也是無妨害、無危險的事例。
modacheng
我現在才知道,一堆鬼切的車子,為什麼方向燈打好打滿了
redshoulder wrote:
新加坡、馬來西亞路上汽車變換車道,在無妨害、無危險的狀況下大多數都沒在打方向燈。但相信當地法規一定有這項,駕駛人素質也不會比較差。打方向燈就要變道鬼切,發生事故者也不在少數。開放民眾檢舉跨車道線未打方向燈,抓到的絕大多數是無妨害、無危險的事例,不知對交通安全提升幫助有多大。


扯什麼新加坡、馬來西亞、駕駛人素質也不會比較差,這裡是台灣!行車鬼島!謝謝!

養成打方向燈的良好開車習慣不好嗎?

每次有機會打方向燈時,還要看附近路上車況來選擇打不打,不累嗎?

modacheng wrote:
被高速公路警察罰「未按規定打方向燈」,從照片我看不出來沒變換車道,哪裡需要打方向燈?


你應該要高興的啊!你不覺得你賺到了嗎?

你應該在之前已經違規了幾百幾千次,不巧這一次被人檢舉,才花了3000塊!

算你之前違規1000次好了,1000*3000=3000000(3百萬),你至少賺了3百萬,反而該暗爽高興一下!

kuangyihuang
樓主賺到+1
FairChildren
我被你說服了...真的有種財富自由的感覺
建議把駕照註銷
原來這麼多雞腿駕照啊XD
你最後一張再往後一定會跨過虛線吧,不然就撞牆了,
這段也是要打方向燈的。
modacheng wrote:
被高速公路警察罰「未...(恕刪)


台灣開放給民眾檢舉,

本身就是錯誤的政策,

檢舉人通常的是心理病態,

透過這樣檢舉開單的方式來彰顯自己很有權力,

藉此提高自己的社會地位與滿足,

遇到就認了吧!
modacheng
我今天認真注意路上跨線的問題,我可以舉報超過10個人,但他們的行為都無害,真的只有如你說的人才會去檢舉
老實說,樓主就當花錢買經驗吧!
就當走在路上被冷氣砸到一樣,痛一下好了,日子還是可以快樂過的,這種幸福是檢舉蛤蟆屍永遠都無法體會的!

想想有藥可醫是幸福的,那些無藥可醫的快樂~~不敢恭維了

願 所有人,都能有美好的生活
modacheng wrote:
被高速公路警察罰「未...(恕刪)


這是要讓大家公審嗎?只要有換線就要打方向燈............不知道嗎?

modacheng wrote:
被高速公路警察罰「未...(恕刪)


你本來在白實線的左側,後面移動到右側了,沒打方向燈不就違規了
這是睜眼說瞎話嘛!?輪子有沒有壓過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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