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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在承德路這條大道上,無論是機車還是汽車,2個輪子還是4個輪子,87%以上都不是用正確的駕駛觀念在駕駛交通工具。
我頭上的行車紀錄器,每天都可以錄到以下這些畫面:
1、車輛之間沒有保持安全車距。
2、汽車不打方向燈就直接變換車道。
3、車輛行進間機車直接在兩車輛之間直接穿梭,而不是在車輛靜止狀態在兩車輛之間穿梭。
4、一堆機車騎士靠右靠左都沒在看後視鏡,也不會轉頭多看一眼 (當裝飾品?
5、汽車前方明明離前車輛有很長的距離,卻喜歡開烏龜車慢慢開,按喇叭也不肯讓道? (你他X的不懂的車速分流嗎?
6、機車很喜歡擠在一起騎車+穿梭超車,根本就沒保持安全車距。
7、汽車很喜歡突然間打方向燈就直接變換車道 (你他X的不知道變換車道前30公尺才能變換嗎?
8、車輛之間都不懂得也不願意禮讓
9、民權西路和承德路交叉口有畫雙白線,一堆北七愛跨越變換車道
10、一堆汽車很喜歡開2個車道的「中間」,特別是計程車,我真不知道當初汽車教練是怎麼教導你們直線駕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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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到數不完......e04
以前教導我正確駕駛觀念的日本教練說過,「台灣人的道路駕駛觀念和教育課程,都做得不是非常扎實。」所以我在騎車的時候,都是按照日本教練所教的方式騎車,提早打方向燈變換車道;變換車道或是超車、左右轉轉頭多看一眼;禮讓行人;依照路況調整車速;遇到違規駕駛檢舉......等等。
像這陣子日本千葉縣不是傳出台灣籍62歲女性駕駛詹喻茹小姐未禮讓行人撞死人事故,女嬰死亡母親重傷。
這在日本是非常嚴重的事情,除了會公布姓名外,而且嚴重一點也有可能丟到工作。
我是蠻希望台灣可以仿效日本,發生事故直接公布該肇事者姓名,而且刑責加重,才有辦法達到嚇阻一些非正常觀念駕駛者。
台湾、日本と韓国のデジタル家電を観察し、分析し、評価するこ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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