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駕駛整體觀念未轉變前,行人想要路權無非只是討皮痛而已,甚至是以生命來捍衛。看一下日本人的道德習慣,再看一下我們路口或平交道該停就停、不亂超車、禮讓旁邊插入的車、不佔超車道、不酒駕、不佔車位這不是短時間做得到的以台灣人的劣根性,無非就是要重罰、重罰、重罰但是以民選政府的劣根性,就是不敢跟選票作對,以法官的恐龍性,就是不敢重判、重判、重判使的台灣無法擺脫鬼島的惡名,鬼島、鬼島、鬼島,大家都不婚不生大家都有責任,都無法置身事外,就好自為之吧活著是運氣,被撞是剛好
台灣鬼島就是一堆刁民,從6月30號到現在要滿5個月了,就算沒知識也該5個月有看過電視or聽過廣播吧禮讓行人有這麼難嗎?說什麼怕後車追撞什麼鬼理由,我看到這台是後車沒車直接刷卡行人,我看是原本就沒打算要禮讓行人已送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