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地獄,女走斑馬線,被猛撞,全身多處骨折

在台灣駕駛整體觀念未轉變前,行人想要路權無非只是討皮痛而已,甚至是以生命來捍衛。

看一下日本人的道德習慣,再看一下我們

路口或平交道該停就停、不亂超車、禮讓旁邊插入的車、不佔超車道、不酒駕、不佔車位

這不是短時間做得到的

以台灣人的劣根性,無非就是要重罰、重罰、重罰

但是以民選政府的劣根性,就是不敢跟選票作對,以法官的恐龍性,就是不敢重判、重判、重判

使的台灣無法擺脫鬼島的惡名,鬼島、鬼島、鬼島,大家都不婚不生

大家都有責任,都無法置身事外,就好自為之吧

活著是運氣,被撞是剛好
icchenk
正港台灣人的思維!![拇指向上]
台灣行人過馬路被車撞是日常

台灣行人過馬路被車撞是日常

台灣行人過馬路被車撞是日常





沒死算運氣好
jxv wrote:
腦出血、脾臟出血、後...(恕刪)
為什麼行穿線不退縮

為什麼隔熱紙不能強制前擋只能70以上?
icchenk
因為撞到人可以有理由說「沒看到」[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為什麼台灣人車上都要放角瓶,你懂了嗎
台灣鬼島就是一堆刁民,從6月30號到現在要滿5個月了,就算沒知識也該5個月有看過電視or聽過廣播吧
禮讓行人有這麼難嗎?說什麼怕後車追撞什麼鬼理由,我看到這台是後車沒車直接刷卡行人,我看是原本
就沒打算要禮讓行人
已送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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