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向思考,如果交通部今天突然承認重機是機車黃牌和紅牌不等於汽車, 稅制將會改和汽車不一然後有2種結局歸類為機車但保有紅黃牌,但是造成3種車別紅黃牌還是能上快速道路但通通去停機車格,到時應該會抗議說: 歧視歧視 !機車不該分紅黃白哪台白牌機機車不能上80~90KM我悶不要待轉!! 我悶要上快速道路井底之蛙瓜瓜瓜! 國外的月亮比較圓如果只有2分法不是 4輪就2輪紅黃白通通變回白牌比照白牌通通沒路權到時應該會抗議說: 歧視歧視 !哪台白牌機機車不能上80~90KM我1000 CC 馬力比某些汽車還大 還不能不待轉..?不能上快速道路?井底之蛙瓜瓜瓜! 國外的月亮比較圓無解
wollong2 wrote:誰違規肇事,誰負責阿不難判斷吧? 好難1. 法律無法起訴死亡者2. 有發生命案, 均為刑事是公訴, 檢察官自發性偵辦, 人命, 必須要上訴到最高法院以上, 不管怎麼樣, 都跟死者無關汽車駕駛, 不管對還是錯, 都要跟檢察官玩3個法院, 到定讞, 5年跑不掉.哪有誰負責這種事呀, 負責的都是剩下來的, 而且不論對錯都要把3個法院流程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