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黃未減速,閃紅未停車,騎士進加護病房

小人族我必黑單,機車族不黑只懟。
ilovesinging
遵守交通規則不為別的,就是在出事時能先站在贏面上。
Naughty Dog wrote:

另外,補充一點很重要的
台灣有很多路口設計爛到可以
有些地方的支、幹線交會處
從支線開出來的路面是帶有一點上坡


但其實多數都是你停下來就可以看到
如果很順的凸出去(如影片內這台車)
基本上你會把護欄擋住放大到無限大
這其實就跟切西瓜被A柱搞是差不多的
大家真的要小心騎車啊 馬路如虎口 一不小心就...
感覺逆光也是因素之一,看不清楚又經過路口速度就要放慢
heliun
也覺得逆光是原因。即使是白車,也看不清楚。
本來就該放慢啊,什麼叫不用?遲早被收掉
汽車慢到這種程度了也閃不了你,已做到減速及應注意的義務了
我認為機車100%應注意未注意毫無問題
路權?有路權不代表你可以閉睛騎車,不代表你可以不注意,不代表你可以高速行駛
要拿命捍衛路權,要死我也不能說什麼
不管肇責如何.比例如何.誰該停.誰又該讓.根本已不重要了
身體疼痛的那位永遠是輸家
台灣三寶數以百萬計~各位天天上01觀看那麼多車禍
你還會期待別人會停讓?~別笑死人好嗎?
sunland
你這樣講等一下會有人說你大鈑金嘴臉
路上行車經過路口,都要減速通過,碰撞之後,肉包鐵永遠是輸家...
依實際街景來看
機車離閃黃路口已經有一小段了才撞上
汽車大概率全責了

右邊偶有鄉間小道
這種路我不管騎車開車
都會在內線 以防哪個熱情鄉民突然從小道衝出
飛在天上的大X wrote:
本來就該放慢啊,什麼...(恕刪)

本來就是
開戰車本來就可以閉著眼睛開
反正別人負責閃
履帶嘴臉就是這個意思
A辣愛怕跑 wrote:
不管肇責如何.比例如...(恕刪)

對嘛笑死人
開戰車才有霸王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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