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機車未禮讓行人檢舉失敗

之前就是這樣亂檢舉
硬生生搞成行車地獄
沒影片 看圖說故事 一堆人被亂罰

天知道這車之前是不是被另一車逼到切西瓜?
天知道這車在斑馬線時 是不是靜止的?
天知道是不是行人用衝的到車旁才停下?

有影片才有真相
警察一定是有調路口紀錄器的影片
才會說車子到斑馬線時 行人離車還有一個車道寬
不然光看照片 哪來的一個車道寬?
Leonarka wrote:
有影片才有真相
警察一定是有調路口紀錄器的影片
才會說車子到斑馬線時 行人離車還有一個車道寬
不然光看照片 哪來的一個車道寬?

版主不是有貼影片?


因為剛好三個枕木,所以不用停的意思?難怪現在常看有行人過馬路車子寧願繞到逆向也不停
duowan2012dw
放 bilibili人就不太想點...
Leonarka wrote:
天知道是不是行人用衝的到車旁才停下?
...
才會說車子到斑馬線時 行人離車還有一個車道寬


也不用衝

很多人看車慢慢開他也就順順走

總有時間段雙方會離很近
一定失敗的啊,法律規定進入行穿線<車頭進入即算>兩者必須3格以上,3個枕木以內才受罰,你自己看看進入時有沒有〈我看是3-4個白枕木線〉
車子與行人在人行道時,是有距離3個枕木紋的.
是因為行人一直往前走,才導致距離變短的,
所以可能是因為這個會有爭議,才不開單..
我覺得你應該檢舉跨越雙黃線,可能會成立.



如果不服,送1999 / 市長信箱。


我想收到的是這樣判斷的:
1. 黑色賓士,不知道是哪個有力人士,不舉好了,不然又找罵挨!
2. 嘿,車頭進入斑馬線和行人有超過3條線誒,剛好不舉,呼!
3. 嗯,行人沒有明顯停頓或停下腳步閃避車輛,那就沒有禮不禮讓的問題了,好加在!

回覆,你的不舉喔,不要害我!
藍喬 wrote:
12/6 土城青雲學...(恕刪)

全台紅單收入第一名的新北市。
1.不差錢啊!
2. 該車有後台,警政高層有人?
3.檢舉事證不明確。(車牌號碼不清楚)
該車沒有停的動作,已經違規,但是民眾檢舉會高標準檢視。

加上該車進入斑馬線時故意向左偏移,

導致進入斑馬線時與行人剛好距離3個枕木紋,

高標準檢視之下不舉發,

此案不舉發若是我檢舉勉強會接受,另外只能說四輪駕駛運氣好。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toocck wrote:
法律規定進入行穿線<車頭進入即算>兩者必須3格以上,3個枕木以內才受罰,

這個法規在外國人眼裡根本就是個笑話!


Aaron3021Curry
台灣交通就是從上官員到下民眾都是爛的,素質低落到真的沒臉去笑大陸人,看看日本就覺得台灣行人真的卑微到很可悲
就行人地獄啊
看人民互鬥 政府旁觀
行人地獄怎麼造出 警察呆惰 政府不作爲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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