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台灣也可以開放各式各樣的檢舉,以增加國庫收入。例如:1.走路時,兩人並行佔據人行道或騎樓,該罰!2.在人行道或騎樓交談,影響它人通行,該罰!3.走路速度太快或過慢都該罰!4.走路時,因路邊商品或景物駐足,影響他人通行也該罰!5.邊走邊聊天該罰!6.邊走邊看手機或講手機該罰!以上情形,都應開放民眾拍照檢舉,情節重大者,檢舉者拍照後,可將違規者扭送警局!
如果政策是是對的為何要改?朝令夕改會讓人民無所適從,也會使投機者有機可乘!職業駕駛者本就要比一般駕駛更懂法規!怎可以以此說會影響工作營生權益?可知道每一個用路者都有權保護自己的生命身體的安全!不容任何人任何理由剝奪!更尤其是使用道路最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