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小巷出來輾過行人,自稱A柱擋視線

這張圖真的萬用耶

有在開車的人都會知道駕駛人的盲點,
所以我是路人的話,我絕對不會這樣冒然的直接走到正要過路口的汽車面前~
Bruce Lee
因為行人近期已經有了"帝王條款"護身.自帶光環~走在馬路上也可以大搖大擺...放心啦~[大笑]
都是A柱的錯
jxv wrote:
行人是17歲年輕女子...(恕刪)

即使是汽車全責
行人還是受傷了 再去究責 也為時已晚
00:10秒時 如果是我 我會先退後三步

行人 腳踏車 機車
犯錯的是別人
受傷的是自己

沒事不要拿命去跟人家拚路權

你要說我檢討受害人也可以
我會教我的小孩看到不對 先退後三步
畢竟路上 三寶太多了
台灣法律規範的賠償 又是笑話 (才不會有人怕)
晚上,
明知車輛要轉彎,
硬從前面過,
...
加上大概率,
結果就是這樣。
妖受,行人要有危機意識,不知道那位妹妹還好嗎?
右側比較沒有A柱問題
應該是看左邊沒來車急著切入
沒想到遇到一個只顧著玩手機不看路的
還大膽的從車子前面經過
兩造都笨。開車的沒在看四周,撞倒人也不曉得;走路的不專心,明明有危險也不知道閃。
沒死就是好事,二個都得到教訓以後開車跟走路都會更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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