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是汽車全責行人還是受傷了 再去究責 也為時已晚00:10秒時 如果是我 我會先退後三步行人 腳踏車 機車犯錯的是別人受傷的是自己沒事不要拿命去跟人家拚路權你要說我檢討受害人也可以我會教我的小孩看到不對 先退後三步畢竟路上 三寶太多了台灣法律規範的賠償 又是笑話 (才不會有人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