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yama wrote:照這樣說,每台有行車記錄器的車也要貼,本車有行車紀錄器,路邊拍照的人身上要掛“拍照中”... 行車記錄器或檢舉達人這些都是屬於民間行為是民眾對目擊的紀錄行政程序是防止政府濫權這是不同層次的問題唷
gray48816 wrote:檢舉都沒預告為什麼要開放檢舉?這邏輯…那便衣刑警抓犯人也能解釋程序不正義吧 檢舉是民眾自己目擊證據便衣警察抓犯人是針對特定人犯前往逮捕但測速照相並沒有特定某人大範圍無差別收集人民資料這對現代國家是很小心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