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觀樂觀 wrote:萬一安全帽被偷,然後騎去買的路上,被路人檢舉,不就很無辜 除了機車以外台灣還有共享單車,共享機車,共享汽車,公車,計程車,搭便車,這麼多交通工具選項可以選擇,交通法律沒有規定安全帽店,必須要顧客騎機車來才能賣安全帽
我也覺得不用開放檢舉安全帽開放檢舉不就是要導正民眾的違規壞習慣但主要9成5以上民眾都已養成習慣戴安全帽了那些打死不戴安全帽的也不怕檢舉也不會去繳罰單只為了極少數人,這樣只是徒增員警的業務壓力至於不戴安全帽出車禍的只會增加自己的肇責比例而已還有內臟噴濺和斷手殘肢比腦漿恐怖了...
樂觀樂觀 wrote:檢舉這個有啥意義呢 爽阿叫你戴你就戴廢話那麼多幹嘛一堆低能高中生騎車不戴安全帽載妹仔你怎麼不講只會針對開B字頭的車子來嘴喔沒戴安全帽就不影響他人?台灣鬼島法律碰到車禍有人死亡管你誰對誰錯,反正先判個過失致死這樣叫不造成別人麻煩喔你是小朋友嗎有出過社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