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湖汽車左轉撞倒斑馬線上母子3人 駕駛辯:視覺死角沒看到

馬路上就是到處有死角與突發狀況~~
才會需要駕駛人小心駕駛啊!!!!
賴給死角是會沒事嗎???
就看你有沒有黨證了

再來看你有多少錢

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以後駕駛人肇事的藉口如果是A柱視覺死角(等於是自己眼瞎沒看到)的話,
罰鍰或刑期請自動乘以1.5倍加計~
kyohei wrote:
開車時多花點心思注意路況

這樣對三寶太過苛求了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駕照考假的!
經過行人穿越道不是要先停車再開,
只是台灣人忘了。
這樣的說詞一樣是全責,

一樣要被吊扣駕照,

一樣要賠幾十萬,

還不如都不說。
在台灣 你無法 要求每一個駕駛 腦袋都正常

所以只能從 其他方法去 根絕這問題


行人走時 所有車道 都是紅燈

車子走時 行人一定是 紅燈

應該可以 有效 解決這類問題..
法令應該要更改一下吧!嚴格規定沿著左轉循跡線左轉,

只要前輪壓到壓過循跡線左轉切西瓜者一律開罰。
休旅車視線死角大,不小心撞到人時常直接碾壓過去,所以行經市區應該更加注意行人和機踏車。
Motor123 wrote:
怎麼辯都是業務過失傷...(恕刪)


2019年就刪除業務過傷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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