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走斑馬線,撞飛顱內出血

出門在外,無論是行人、騎士或是四輪以上車輛駕駛,

自己多小心,自求多福。其他的就別想太多了。
jxv wrote:
台中 豐原 中山路 ...(恕刪)


四輪三寶。
一次車道全剪來個大外割..........。
唬唬生瘋
哪來的外線?這裡只有一個車道
阿福的網宅II
唬唬生瘋 沒仔細看,乍看下誤以為是4線道了。
說地獄 一堆人還氣pupu
resolve wrote:
要改善轉彎切西瓜,就...(恕刪)




大部分要求大量設置行人時相的,多半都是開車不帶腦、
然後設置後行車時間翻倍又要出來靠腰的不適任駕駛。


設一個路口行人時相多半得考慮人流因素
一次起碼30~50秒以上
沒人流的地方也要設定,等於大幅拖累行車效率

這些發生行人被四輪撞飛的路口,多半都是人流稀少的地方
簡單說人多才能讓這些駕駛看到人,人少就是不看直接油門衝撞,就是這麼巨嬰

這就跟那些要求速度慢、廣設速限30就不會有車禍的理論一樣
連右左轉都沒辦法判斷斑馬線上狀況的駕駛
到底有什麼資格上路
resolve
是的,沒錯,我完全同意~ 我只是請他們如果想要實現他們的訴求,要找對單位申訴和負責,別事事都推給交通部。
Gabriellin
像是北捷忠義站二號出口那裡有一個閃紅燈,行人按鈕要等綠燈的話,至少白白浪費兩~三分鐘才等到,閃紅燈直接過去也不用五秒。然後道路超直設速限30,根本鼓勵飆車嘛,沒看到有用這個速度開的,守法比人跑還慢
臺灣懂得左轉的人看有沒有5%,

很多人都不先看清楚就左轉,

不只要看行人還有對向車也要看,

不過很多人都只有看沒對向車就轉過去,

看到有行人才又停下來,

然後對向直行車又來又被擋住,

現在公車那種方式也是荒唐,

有沒有行人要過馬路都是左轉前就要看好的,

哪有停在對向車道路中間暫停再看有沒有行人?
要改善切西瓜最快方式就是...

凡切西瓜撞到人死傷都以傷害罪、殺人罪起訴,而不是過失來判!
闖紅燈、酒駕亦同!

但這事在台灣不會發生,震腐關猿最沒軟蛋....
壓力鍋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就有規範了,地方政府不做為而已。
jxv wrote:
台中 豐原 中山路 ...(恕刪)


歡迎來到台中日常
阿嬤妳現在在哪裡 wrote:
四輪愛說機車就要2段...(恕刪)


現在十字路口監視器那麼發達,只要判定未注意斑馬線上行人導致行人傷亡,一律吊銷駕照及車牌並終生禁止考照,這樣就能大幅減少無良駕駛的數量了。

我說的是有依照班馬線號誌穿越馬路的行人,其他未按照燈號穿越(闖紅燈)及未走在斑馬線上的人不在此列。
Canon EOS 500N + EF 35-80mm F4-5.6 Canon EOS 300D EF 28-105mm F3.5-4.5 EF 5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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