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鬼 wrote:應該自行車也要去考照...(恕刪) 我今天遇到的是切西瓜左轉,而且切很大(越過雙黃線斜切),擦撞我後就直接離開。剛去警局備案,警察告知,除非是現行犯,否則真的拿他們沒皮條(只能自己打民事訴訟)其中一位警察還說他之前紅磚道攔檢開單,結果被投訴還被關切,搞得他最後罰站寫報告才了事。
我每天搭公車和走路通勤,在騎樓、人行道、行人穿越道最怕的就是 騎Ubike 的這種東西,我每天在公車站觀察15分鐘,騎Ubike 的這種東西 在騎樓遇到媽媽抱小孩的照樣衝過去,抱小孩的媽媽自己要想辦法閃開(騎樓寬度很窄),我每天在台北市信義區相同地點看,90% 騎自行車的都是這種貨色 !或許也不是說騎自行車的都是這種貨色,台灣人很大的比例駕駛啥交通工具都沒有道德。我現在從1樓任何商店大門走出來到(騎樓、人行道)都要在門口先探頭,不然直接走出來可能會被急駛的自行車直接撞上,因為它們在騎樓都騎得很快,看到行人來不及剎車或不想提前剎車。中央跟地方政府也無心去解決這問題 之前高雄警察取締電動自行車行駛人行道還逆向,騎士竟然指責警察說「我沒違規是你(警員)違法」,我看到這新聞就知道台灣交通沒救了,因為這種人比例很高。
在台北市每天開車上班,一堆人過馬路斑馬線時還拿著個手機在看,停等讓行人優先過,但真受不了這些慢吞吞的人渣.我也是行人,我也過斑馬線,我感謝那些停等讓我優先穿越的車主們,我回報他們的就是快速通過,利人利己騎自行車無視交通規則的人渣太多了,這是公民素質問題,在01的相關主題開版很多,那些自認充滿理由的自行車騎士還不高興有人指責他們呢.公民素質差
junsport1983 wrote:某個賓士四輪大爺在高速公路逼車攔停重機+強拔機車鑰匙都沒有妨礙自由了,是在危言聳聽什麼?阻卻違法行為並不會妨礙自由 我文中不是有打可能兩字嗎?危言聳聽什麼?1983哥哥你去路上攔看看啊攔完就知道可能會還是不會了怎麼最近一直主動上來談輪數呢?您是最近太孤單了嗎?我從來都不談輪數但最近被二輪神盯上我好怕怕
davis0725 wrote:早上行走在斑馬線過馬...(恕刪) 腳踏車跟行人一樣其實逆向更安全可觀察來車閃避不過腳踏車有自行車專用道的路段,就必須在專用道內行駛;沒有專用道的時候應靠右側路邊行駛,不可以進入快車道,左轉需兩段式,當然也不可以逆向。 違規罰300-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