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adia wrote:【法官認為該車儀表板時速刻度最高可達240公里】這個只能參考,還是需要實測數據。不過警方的測速器是有認證的,應該不會錯。 你猜對了一審那個時速刻度最高可達240公里的說法被高等法院駁回但高等法院認為警方的測速器有認證不會錯苦主的沒有, 因此判苦主的說法均不予採信, 上訴駁回判決書在此
bradia wrote:Jinan20190804 : 不曉得是記者亂寫,還是法官真的沒常識? 確定是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關鍵字:112年度交字第922號...儀表板時速刻度最高可達240公里,何況系爭車輛為110年2月出廠之車輛,車齡尚新,衡情應非無法加速至時速178公里....所以不是記者亂寫,是法官真的沒做好功課,沒認真了解車輛基本常識,用錯誤的觀念作判決#嚴厲譴責飆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