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葛小花 wrote:以前真的是凌志啊但01...(恕刪) 其實我們只是新聞的閱讀者,這是媒體,在強調凌志吧。然後就會有人跳出來.....Lexus...如何 如何。但七嘴八舌 車禍版。焦點 不是在車子的品牌。是駕駛人的行為。我們這些討論者,也沒再強調,這兩輪是什麼品牌
總算有個標題沒有四輪大爺嘴臉了這起事故很明顯就是肇事四輪大爺被對向的四輪大爺遮蔽視線然後肇事四輪大爺經過路口不減速慢行禮讓機車依據我不四輪大爺嘴臉的公正判斷肇事四輪大爺肇責7成對向縣四輪大爺肇責3成以上肇責分配絕對中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