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經驗與有些人的想法是相反的。有一次我在美國開車,因為趕路,所以超速行駛,但是被躲起來的警察當場測速逮到,因為不知道哪裡還有躲的警察,所以再也不敢超速。另一次是在德國,德國友人借車給我開,他說,德國的測速照相機都是隱藏偽裝的,不知道會偽裝什麼東西,比較常偽裝路邊垃圾桶,提醒我不要超速,否則一定會被被罰款。另外,日本警察也可以躲。
以前這玩法玩最兇的就當時還是台北市長的陳水扁他當總統後把這玩法帶到全台灣這玩法就一直被罵到現在只差在當時罵最兇的馬英九當了市長、當了總統後也是突然覺得真香,而繼續玩陳水扁那一套除了躲起來拍,另一個罵最兇的就是拖吊之前一堆四輪靠北被拍照檢舉怎樣怎樣的人家阿扁在台北市執政時是那種離開違停的車子不到一分鐘就被消失了,這可就不是一張違停罰單,至少還多一筆保管費跟計程車去保管場的車錢
諸葛小花 wrote:這我目前都是靠腳+看...(恕刪) 還好啦,就如同大多數人那樣,稍微留意下哪邊有照相機,高風險路段多留意一點就好大多數人也都只在照相機前放慢一下,隨後又照著自己舒服的速度行進道路速限沒有絕對,高齡駕駛著駕駛著性能不良的車與年輕人駕駛的性能良好的車,兩者最合適速限肯定不同環境也會影響速限,例如行人多不多、下雨、低溫等路面狀況都會影響,並不是說所有的速限都不合理,但確實是有不少有著不合理速限的路段拿北宜公路來舉例好了,飆車份子可能均速可以達到90-100,正常用路人可能是5-60,四輪與兩輪車在該路段的速度也都不同,但卻通通給你限制在時速40速限沒問題,但我覺得應該從寬,像是北宜提高至速限60,對於飆車份子來說又是個過低的速度,但對於多數正常用路人可以有著平順舒適的用路體驗,而不是以一個駕駛著性能不良車輛的年長者的合適速度來作為統一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