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騎車開車會出事的,很多都是自身不好的習慣造成的。
huang635555
開車習慣不好,騎車一定更差
jxv wrote:
剛拿駕照,租車撞死人


一切你所見, 都是過去和未來的你...
很悲慘的因果世界, 停99秒紅燈, 我習慣默唸一次大悲咒給路口的地縛靈...

一個地小人稠, 摩托車和汽車數量都不管制的地方, 加上所有的人都想占用馬路做任何事, 自己家的騎樓和人行道都占好占滿, 不幸的事故就層出不窮, 很多人不是壽終的, 都是亡故在交通上
huang635555
[敲碗][敲碗][敲碗][敲碗][敲碗]
Bookwarm
[敲碗][敲碗][敲碗][敲碗][敲碗]
都解鎖一個項目.
winyi wrote:
騎機車是弱勢在路上要...(恕刪)


鈑金大爺又在教騎士防禦駕駛了,法律上哪條規定機車通過路口要減速??

為什麼不是要求殺傷力大的汽車減速?

為什麼不把汽車違規肇事刑責提高3倍?

這個路口在過了光復北路後,會從有分隔島的4線,變成無分隔島的2線道,再加上有左彎的角度,出事的機率非常高~
huang635555
機車&汽車都是在光復北路上,路口有偏移,直行都要放慢
四輪左轉當自己是大爺 出事理由
撞到直行機車 機車騎太快
撞到行人 A柱
永遠不會反省 扯東扯西 扯爆了
法規只有規定:
第 48 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
三、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占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

直行車在有號誌的路口除非塞車,視線不清其他沒有特殊規定,只有未設管制(無號誌)路口需減速慢行
台灣交通事故太過頻繁

車輛數目永無止境增加

三寶駕駛騎士有增無減

交通規則似乎達不到效果

酒駕撞死撞傷人仍舊發生

亂世必須"重典"才有救!

偏偏台灣不敢實施"鞭刑",
罰錢真的是"小事"

各位朋友,在台灣交通亂島上
隨時要有防禦觀念,趨吉避凶
Bookwarm
拘留就很有效了, 酒駕直接拘留48小時。
我住附近
那地點在松山三總旁邊
那邊的路本來就彎彎曲曲的
一下切左一下切右
並不是很容易開
晚上的時候我還覺得照明不太夠
但是很奇怪
那邊的汽機車幾乎都是高速行駛
從南京東到民權這段
車速都不低
尤其是南京東到介壽路之間

我在那邊直行車被轉彎機車撞到
對方仗著體傷要我賠償
還灌了一堆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的
最後賠了二十幾萬
我後來開車騎車都盡量不走那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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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ng635555
這就是台灣神奇的地方,沒肇責卻要求賠償,難怪交通亂[笑到噴淚]
剛拿到駕照的年輕人~跟鬼上身一樣!
以為自己是車神~可惡的畜生...重罰!
爸媽管不到就讓 , 政府因該修法讓這些不成熟的猴子們,吃點苦頭~
抓進去關,並賠償死者一億 ...
huang635555
即使有10年駕駛經驗的,政府一樣管不到,自律問題,除非自律神經失調[笑到噴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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