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假車牌提案修法罰則要一年被查獲兩次以上才成立?

傻瓜狐狸 wrote:在台灣~所有詐欺相關...(恕刪)
把詐欺的都抓了,誰來贊助立委辦公室?
罰的太重了,詐騙集團哪來的錢贊助立委保母車?
像柯屁那樣傻傻用錢買嗎!
hch2006
他都不知道、不清楚了, 你竟然比他還瞭解? [笑到噴淚]
Perivolas wrote: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8日電)假車牌氾濫問題嚴重,國民黨立委今天表示,他已提案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加重假車牌的罰鍰,從現行新台幣3600元以上1萬800元以下,提升到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汽車駕駛人於1年內違法使用假車牌2次以上,可處6萬元罰鍰,並沒入車輛。


重視的朋友們,一人一句到委員們的官方粉絲留言吧!!

真的不希望台灣的治安越來越敗壞。
fruits0800
台灣的民意代表,是在助紂為虐啊,像我奉公守法,年過半百,里長是誰我都不認識。
以前有人常說

在野黨立委
明明民氣可用 可以噹執政黨不作為
結果
一手好牌 打到爛掉

就是這類的!
鐵牛CEO
扶不起的阿斗[挖鼻孔]
眼觀耳聽
要先確定這些人是不是真的想有作為[沒有不敬的意思]
假車牌應該直接罰款並沒入車輛
民意代表怕只有一次機會 他們業務量會增加太多 所以多給民眾一次犯錯的機會

但是這個本來就應該嚴格取締的東西

但是台灣的現狀就是 違法的民眾只會想辦法找人關說

而不是一開始就避免犯法 反正罰的有限 關說也有成效
長久以來台灣的車牌幾乎沒有防偽設計
十多年前我有幸參觀過某高層家裡的地下室
一排同型號黑色賓士
車牌也一樣
據說每年停車費過路費保養費有的沒的
一年可省上百萬
每隔幾年就整批換新車
台灣並沒有強制買車一定要上牌
有錢人的玩法跟老百姓不一樣!
DSYMSN
意思是買數台同款車,但只有一台申請牌照,其他都沒掛牌,再偽造車牌給其他車輛掛
larry-han
偶爾出聲 台灣有些"職位"車輛的所有費用皆可報銷,而且是只認車號!我保養汽車時從未被要求對引擎號碼!
方便特定團體使用! You know!
真要打的話,第一次罰款50萬,第2次直接判刑1年以上!

假車牌應該要直接沒入壓碎吧,這樣的行為很扯好嗎?它同時還觸犯了行使偽造文書罪,供犯罪之物理應沒收壓碎!!!!
兩次的罰則只是附加的加重罰鍰法則,大家有必要那麼生氣?
第 12 條

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三千六百元以上一萬零八百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
三、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牌照。

假車牌罰很輕

讚成加重罰責
使用假車牌,吊扣牌照6個月
直接扣車保管至領牌為止

就不會有等二次使用假車牌
ne5532
其實或許也可以換方式思考,如果沒入只能銷毀,那保管如果需繳交高額保管費增加國庫收入似乎也不錯!
eric62
沒入當然是要拿來拍賣充實國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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