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xv wrote:高雄港中島2024.12...(恕刪) 我非常確定摩托車過路口1/3處就看到卡車開過來,而且他也很詭異地把摩托車減速下來,這似乎以為停下摩托車速度就能讓大卡車也跟著停下來,殊不知他等到的是死神的來臨!
兩輪猴哥走的那個車道看起來是單車道雙向的吧,大學長還有畫雙向各一個車道,這樣猴哥應該是87趴支道車未讓幹道車,沒有停車再開直接領便當。無號誌省下等號誌的時間,可是臺灣猴群都自己詮釋成鴿子沒抓違規不用停,撞上都是對方開太快。
那裏是港區碼頭說實在的 稱不上道路範圍不適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您仔細看~根本連 分向線.路口停止線 都沒有既然不屬於法定的道路範圍就沒有交通肇責的問題沒有誰要讓誰的問題一切就是比誰凶狠而已講白了機車家屬也不一定討的到賠償因為拖車司機一句話:請問我哪裡違規 就打死了對了~非道路範圍機車家屬連強制險兩佰萬.都拿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