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nidogs wrote:又是老害!!!! 中...(恕刪) 沒有不管~只是目前法規是75歲自105年5月由全國監理所站針對年滿75歲以上之高齡駕駛人開始試辦認知功能測驗,截至106年1月底為止,完成檢測者共計7,943人,通過5,803人,及格率為73.06%。https://www.thb.gov.tw/cp.aspx?n=169國外制度-歸納其他國家高齡駕駛人之管理規定特別管理年齡之界定:日本年齡為年滿70歲、新加坡年滿65歲、香港年滿60歲、西方國家以英國年滿70歲起最低。不同駕駛執照有效期間之管制:採縮短駕駛執照有效期間,通常為3年或2年。申請換照特別要求:醫師簽署之體檢表格、接受教育訓練及接受道路駕駛考驗等。其他特別管理措施、作法:限制白天時段或社區道路駕駛、法國對特定疾病駕駛人限定駕照效期;德國駕駛人倘駕車肇事,限制其駕車或提具合格體檢證明。-----------------這案例還有一項...被撞死的85歲依規定是不能騎電動車走在馬路上...但換成是其他人騎機車被撞也是蠻嚴重老人家電動代步車滿街跑 法律定位卻是輔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