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靠近斑馬線或路口,還是減速通過,避免事故我看過馬路上汽車直行是綠燈,但橫向的斑馬線上的行人號誌是閃燈狀態行人有權通過,可不是闖紅燈。這種只看自己眼前的標誌都是可以通行的,但撞上時,還是開車的錯。這種斑馬線,最常出現在學校附近平常上學時間會正常有紅綠燈狀態,但其他時間,走過的人較少就變成閃燈狀態了我有時候會故意去走這樣的斑馬線因為連續兩個斑馬線很靠近,十字路口那一個如果要等紅燈還要好久我會直接走靠近自己,行人號誌閃燈狀態那一個,當然我還是會看車輛行走速度,不會閉眼走過去如果路口那一個時間,差不多我走到就要變紅燈,人形號誌將會變綠燈,當然我就不冒險,走到路口那個人行道像影片那種馬路中間的人行道,也是有一些會有閃爍的人形號誌影片那個機車騎士,好像根本沒減速直接衝過去
rukawa19045 wrote:八個字結論的話,恐怕是"行人違規,機車全責"........ 行人可能沒有違規錯在秒數不夠還要硬過, 思源路很寬其實可以在快慢車道分隔島停下來等但天氣這麼冷, 誰想站在馬路中間吹冷風?這種事駕駛也常幹還沒過路口只要還黃燈就衝, 然後在路口變燈橫向變綠燈要過就還是要等車流+人流先過所以機車也有錯就是愛衝不長眼
路人39 wrote:行人可能沒有違規錯在秒數不夠還要硬過, 思源路很寬 沒違規基隆這開罰不就沒道理根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07條規定,行人專用號誌在「行走行人」的綠色燈號閃光顯示時代表「警告行人剩餘的綠燈時間不多,如已進入道路者,應快速通過,或停止於道路中之交通島上,如尚未進入道路者,禁止跨入」。斑馬線「行人綠燈剩2秒」一跑罰500元 這縣市開抓:執法路段一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