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說~台灣擁車成本太低雖然台灣車輛售價世界第四貴但因為買車貴 但後續 擁有成本很低車主不需要對自己的機動車輛負養護責任如:停車位 - 台灣車位約只有登記車輛數的一半~ 一半的車輛都是停路邊稅率 - 台灣的機動車輛 稅法其實很便宜~ (購買後的 稅)道路使用相關費用其實也很低廉有好有壞~ 我個人是傾向 政府應該要 總量管制~ 並漸進替換交通模式~用軌道運輸 去 替換 機車用共享車輛 去 替換 私家車輛用自行車/電輔車 去 替換中程通勤等~政府要很有遠見~ 不然也不可能執行~ (歐洲 日本 是很好的參考)另外台灣其實是 亞洲第一胖~我們的人民不走路 是事實~路口100公尺 7-11 都要騎機車~ 台灣人的平均步數約5000左右,比周遭每個國家都低。民情 民粹 + 沒有計畫的政府
快樂男孩 wrote:平日去到哪都塞車.更...(恕刪) 因為免成本停車的人太多了,違規停巷弄和路邊只要不開單就是免錢,淘汰舊車不難,強制自有車位和租車位就好了,科技執法開單然後從直接年金裏頭扣款,台灣的大眾運輸本來很發達,群眾就是懶散隨便慣了才會讓很多公車路線停駛,沒捷運只是藉口罷了,爭取捷運也只是為了炒房
車是工具,但在政府眼中,只是稅收。理論上,持有牌照,政府監理機關要管理,所以收管理費(牌照費),這是ok的,但依排氣量來收就不合理。同理,車是工具,車就是用來運輸的,所以燃料費應該要隨油徵收。但政府不敢、不願意,因為不常開的車佔多數隨油徵收,稅收會減少,偏偏年年 總稅收都超徵。完全是把百姓當白癡。買車要有停車位證明也做不到,考照方式太容易這四個點,導致一堆車子、一堆三寶、一堆連假車合理的牌照費,對商業是正向。燃料費要隨油徵收,這才是公平的。停車位證明,就不會有一堆路邊停車。提高考照難度和路邊查照頻率,提高違規罰則,就能提高駕駛技術。不是不能,而是不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