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tvyang65 wrote:起因為113/12月...(恕刪)
1.為了600元,我花了兩個多月的時間,值得嗎? 值得阿,你只是動動手指頭而已
2.民眾檢舉有權無責,他花個幾分鐘剪輯,我卻要花兩個月時間去申訴? 你才幾分鐘Key申訴而已,然後【等2個月】,如果你不願等直接去繳掉罰款不是很快?
3.申訴成功後,檢舉人及製單員警似乎完全不用負任何行政上面的裁罰? 可以請立法院立法
4.道路劃設,亂七八糟。
5.行政機關的效率極差,開單很方便,申訴過程又臭又長。
6.標線劃設既然有疏失,我就看何時才會重劃。(後續有消息會更新進度)
7.家住新北,被檢舉地點在桃園、製單也是桃園,申訴裁決單位卻是依照居住地新北申訴?
(新北最好是知道你大園道路劃設是怎麼劃的) 這政府是那些無腦的選出來的,無解!


開單告發到底是中央政府還是地方政府壓..........
為提供您更優質的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 了解隱私權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