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標題修正]…網路上某人民褓姆遭取締民眾投訴的『另一種說法』(轉貼分享)

Snow wrote:
現在算濫開紅單嗎?(恕刪)


我工作的地方前面的巷子很寬,本來有機車格,但有一天它就變紅線了,然後一個騎機車的交通助理員每天不定時來開單,偷偷摸摸跟賊一樣,社區前的保全每天就要來通報移車,停在那裡大部份是機車,並沒有造成障礙,為什麼不去馬路上開違規停車的汽車,它才是真正的路障呀,可是為了業績就要這樣搞,這不是濫開紅單嗎?因為這種紅單最好賺,不用跟車主照面,開了閃人多省事!
我只在乎聲音不要吵到我睡覺
騎車的時候不要"顏射"就好了
我發現北部改車情形比南部嚴重許多
nicola520 wrote:
叫你簽個名,他獎金就入袋了......(恕刪)

這是法令有規定,
或是.....
不太懂!
有些人都不去想想那少年仔為啥要改成那樣
就一直說警察開單不公正...
那少仔一點錯都沒嗎?
速克達在怎麼改...還是速克達...絕對不會比重機快
還是那些中傷警察的人,就是改很大的
阿~什麼時候要改成飛上天?
林鳳營如果是人名 又是正妹 她的奶 我一定照三餐喝

有牌流氓說啥都是對的,小老百姓頂嘴會再加一條罰責, 他只跟你說有疑問去申訴,不能跟有牌流氓起衝突不然都是老百姓的錯,還會被以妨礙公務為由法辦

但是以這件事來說是抓的好,如他的照片不是假的真要說一個好阿,現在小孩真的不知在想啥,車改這樣真會比較好嗎?騎起來會比較快嗎?還是想晚7天回家,
文中的年輕人可能也有不對的地方
但Five-O就是Five-O
只是命好當上了Five-O
不然就是當流氓
支持警察+1

違規在先就鼻子摸摸小聲一點

不要找任何的理由替自己的違規合理化

現在就是這麼多這種人.....
其實我覺得這篇
有很多沒說到的
老實說他控訴的場景我都有在腦中浮現
為什麼?
很多人都遇過
今天警察則是用他違規(改管)
模糊焦點(取締是否 有摔人家安全帽 有沒有語氣不好)
為警察叫屈,當然也是OK拉。

可是,警察的形象不好來自於多數警察自己的問題。

哪個警察真的守法守規矩?

知道內情的人,會說如果真的如此,就沒有警察了。

原因就在於警察自己執法,卻多數都會觸法,而且是故意的。

完全依法行事,全國一半的警察要進監獄裡!

比如,警察執法去抓成人書刊,您知道警察怎麼做?

就是衝進店裡,然後,抓起一本可能是成人書籍的書刊,然後說店主違法,就把店主帶走。

這時候,多數店主都不敢說啥就乖乖被帶走,因為都有民不與官鬥的概念。

警察所犯何罪?

警察竟然無視於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和刑法規範,刑訟法可是要求必須當事人同意才可進行偵辦,否則店主拒絕的話,得不配合警方,而且書籍的管理,責任在於新聞局並不在警方。但是多數警察都會以"現行犯"為由,把人帶走。這又觸犯到限制自由的問題。現行犯構成要件是顯而易見的犯罪或是最重本刑五年以上的罪,而且要司法警察才可執行,請問,一般出去都有警官在場嗎?未必哩。可是多數警察可是不管這些,只要把人弄進警察局,然後施壓或是欺騙當事人簽字在筆錄上警察就算完成業績,把人移送到地檢署,接著等領績效獎金就好,完全不顧這是違法(違反刑法第125條,公務員不盪造成人民犯罪之訴)行為,而且普遍的發生在各地警察裡,這種行為竟然沒有一個警察會反省,而且這些警察都明知這是違法的。只因為多數店主都息事寧人,罰罰款了事,民不與官鬥嘛!所以這些警察吃定了善良人民。更不用說其他案子了。

所以說查緝犯罪,並不視警察一廂情願的執行就好,必須兼顧法律的規範以及人民的基本權利。可是多數警察可不管這回事,不要跟我講警察不會搞這些事,你常上法院(如律師或是法務的工作),往往就可以隨處看到警察陷害百姓的事情,每天在發生,根本是有牌帶槍流氓,或者比那些黑道更黑,還領績效獎金,這跟貪污腐敗也沒兩樣。警察形象就是這樣被破壞的。

版主為警察講話,不管你是不是警察,你不可能不知道這警察的離譜行為(而且是普遍行為),當你看透後,你就會想到,這些警察隨便也領個四五萬,資深一點五六萬,七八萬的,局長一類的,加上加給和優惠,都嘛可以說是十幾萬收入的,這都是人民血汗錢,卻做出這些殘害百姓的事。所以我一點也不同情警察。

領人民薪水,維持治安是職責,不值得人民對你說一聲謝。

反之,貪贓枉法,毫不反省,這比政客還可惡,不要再來跟人民喊冤。
如果版主只憑這件事

就把所有指責警察不對的人,說成抹黑

我想太不公平了

不過對這些改裝摩托車的人,非常讚成加強取締

騎在路上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但警察會有今天這樣不良的形象

很多都是自己得來的

怪不得別人............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2)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