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kmr wrote:我路上看到一堆違停汽...(恕刪) 通常 這種都是地頭蛇停的 跟里長熟 被開單就會里長上報 議座 , 所長就會被叮 ~唯一作法是 市政信箱 舉報多次違規一再發生 , 然後再報一次警政署長信箱 反覆舉報多次未改善這樣轄區派出所就有底氣 : 議座 里長 對不起了啦! 罩不住了從此正義獲得伸張1個半月後又重複輪迴 一樣再停..............."台灣根本就人治社會" 城市管理連對岸2 3線城市都不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