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下沒叫救護車沒送醫代表他們沒受傷
事後再去醫院都不算數
你太積極了
都丟給保險處理就好
自己不要出面
等到要調解當天出面就好
讓他告啊
又沒受傷告什麼過失傷害
70萬又不是喊爽的
你賠償部分頂多就是車損
保險會處理
出了車禍就等於中了樂透,
有這種心態的人很多,
就算沒有,
親朋好友也會幫忙洗成有。

我覺得保險公司應該推出易科罰金險,
買這保險遇到想中樂透的人,
就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這比買律師險還有用多了。
郭宅宅 wrote:
先說我肇事100%紅...(恕刪)

我也遇過,對方也是獅子大開口
告就讓對方告,等開庭!頂多30天拘役,對方和解5萬以內解決!
Fa1con wrote:
會留下前科。對社會拉基

現在這社會隨便碰撞都有前科,不用太在意!
我媽會游泳 wrote:
檢察官不會管你時速多少

通常被告過失傷害封頂就判6個月易科罰金18萬

通常都是判4個月以下

也就是12萬


別害樓主好嗎~
出獄後還是要賠的

做筆錄或偵查庭時就直接勇敢認錯,願意負責賠償,但對方開出的金額實在無法負擔
通常有經驗的檢察官就會幫你處理了
提告是對方的權意,你把匯款、關心的記錄留好,剩下的就交給保險公司,未來真的上法院時,在給法官去判賠多少吧。
固然完全肇責,也沒義務被予取予求。
別期待這種傢伙會停止貪婪,
既然終究要面對法官,就積極備戰吧!

路上狗屎多,踩到,認了。
別影響家庭、公務。
事情過後,再回頭想想,還好啦,只是陀屎。
以這案例 為什麼要借錢?噓寒問暖也不用,就好好說對不起 我有保險可以負責賠償就好。

他們要告就去吧,如果沒隱瞞事實 連過失傷害搞不好都沒有。
郭宅宅 wrote:
先說我肇事100%
紅燈要起步我直接撞上去對方還在等紅燈狀態
時速頂多20
下車直接通知保險公司
看對方有沒有受傷
對方都沒怎樣 問要不要叫救護車也不用
後來雙方去警察局做筆錄
做完筆錄對方車子要拖吊
我也幫她處理了
他們沒車說要回旗山 我也請同事幫我載他們回去
之後保險的車體險也下來了
可是他們卻跟保險公司要醫療險
結果他們單據只拿出大概一萬塊左右
卻要求70萬的醫療險
保險公司怎麼可能賠
後來保險公司打給我 說他們要去告刑法
我過失傷害
我也一頭霧水 我對他們也不是不聞不問
這期間我也常常問他們有沒有需要幫忙的
也有跟我借錢 我也有匯一些給他們
給他們其實不用還沒關係
這些都有Line為證
錯在我 我當然也會負責
該負的我也會負責
只是我也是第一次遇到這種情形
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處理


文章落落長,卻連一個標點符號都沒有,這種國文素質,我也不知道該說什麼,唉! 🦩
golihi
大家都這樣沒看到嗎?有分段沒標點符號還看不懂喔?這種閱讀能力,我也不知道該說什麼,唉!
Shuuta
有啥好唉的?唉~
lx0522 wrote:
提告是對方的權意


+1
台灣人似乎對於上法院這件事有很深的恐懼?
對方要提告是一個人的權利, 但是你也有你自己維護財產的權利
最佳解就是等法官判決
"留前科"這件事要看你值得為他付出多少(你撞人是事實上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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