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咖錦衣衛 wrote:這兩部機車過了以後就都沒車了,行人在幹嘛?斑馬線最大?白送一條命,肇事者最多也只關七個月,未來人生還很長,吃虧的只有死掉的人 其實行人的路權略比汽機車高一點這也就是為什麼在國外他們都習慣走斑馬線,都會按行人通行鈕再過,除非路很長沒班馬線他們才會從路中間穿越, 但是也因此穿越時他們都會很小心因為汽車一樣是很快的開過去車禍在法庭上汽車駕駛不一定會輸中華民國教育老百姓行人最大,法規也是這樣罰很重也可能導致這些人認為過馬路你就是要讓我沒停你就死定了,結果出事的往往都是這些抱著行人路權最大的人
撞死人沒和解就關7 個月,和解就不用關,就是可以買人命懂嗎?這就是台灣法律、這就是交通部用嘴再說嘴砲的注重行人安全,政府有規定和解下限最少300萬嗎?就是沒有,聽說都是30萬,所以人命就是下賤,光是調高判決刑度說了幾十年,還是七個月,甚麼司法改革,只要有錢你都可以處理這就是台灣法律,行人地獄,你有仇人嗎?當心點,因為前陣子才有個調查員國道被撞死~~~~~~~~~~~~~~~~~~~~~~~~~~~~~~~~~~~~~~~~~~~~~~~~~~~~~~~~~~~~~~~~~~~~~
Harvey norman wrote:這也就是為什麼在國外他們都習慣走斑馬線,都會按行人通行鈕再過,除非路很長沒班馬線他們才會從路中間穿越, 但是也因此穿越時他們都會很小心因為汽車一樣是很快的開過去車禍在法庭上汽車駕駛不一定會輸 你的說法與我在德國看到的不同不管有沒有斑馬線,踩上馬路之後,兩邊的車都停下來了歐洲是只要撞到人,不管是不是紅燈,都是車輛全責,除非是行人突然竄出來不及剎車
jxv wrote:你的說法與我在德國看到的不同不管有沒有斑馬線,踩上馬路之後,兩邊的車都停下來了歐洲是只要撞到人,不管是不是紅燈,都是車輛全責,除非是行人突然竄出來不及剎車 你的說法與我在01國看到的不同不管有沒有斑馬線,直行車油門一催後,所有的人與車都該讓台灣是只要撞到人,不管是不是紅燈,都是政府或是四輪全責,除非是直行車嚴重超速來不及煞車
Harvey norman wrote:導致這些人認為過馬路你就是要讓我沒停你就死定了 強制險就200萬了,如果另外有保第三責任險就是400萬,600萬了,不讓你又怎樣所以行人千萬不要白癡遇到那種只有200萬的你就倒楣了,寧可給你關也不肯多給,因為被關划算太多了何必白上班還不夠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