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撞死26歲女行人,未和解,判刑7個月

可悲 在鬼島 人命真的不值錢...

但這起車禍 也很神奇

行人 與 機車騎士 都好像 完全沒看到對方

沒看到任一方 有 躲避 或是轉頭觀看的動作?...
這兩部機車過了以後就都沒車了,行人在幹嘛?斑馬線最大?白送一條命,肇事者最多也只關七個月,未來人生還很長,吃虧的只有死掉的人
A咖錦衣衛 wrote:
這兩部機車過了以後就都沒車了,行人在幹嘛?斑馬線最大?白送一條命,肇事者最多也只關七個月,未來人生還很長,吃虧的只有死掉的人


其實行人的路權略比汽機車高一點
這也就是為什麼在國外他們都習慣走斑馬線,都會按行人通行鈕再過,除非路很長沒班馬線
他們才會從路中間穿越, 但是也因此穿越時他們都會很小心
因為汽車一樣是很快的開過去
車禍在法庭上汽車駕駛不一定會輸

中華民國教育老百姓行人最大,法規也是這樣罰很重
也可能導致這些人認為過馬路你就是要讓我
沒停你就死定了,結果出事的往往都是這些抱著行人路權最大的人
撞死人沒和解就關7 個月,和解就不用關,就是可以買人命懂嗎?這就是台灣法律、這就是交通部用嘴再說嘴砲的注重行人安全,政府有規定和解下限最少300萬嗎?就是沒有,聽說都是30萬,

所以人命就是下賤,光是調高判決刑度說了幾十年,還是七個月,甚麼司法改革,只要有錢你都可以處理

這就是台灣法律,行人地獄,你有仇人嗎?當心點,因為前陣子才有個調查員國道被撞死~~~~~~~~~~~~~~~~~~~~~~~~~~~~~~~~~~~~~~~~~~~~~~~~~~~~~~~~~~~~~~~~~~~~~
sagat
在網路上洩漏國家機密是一件很危險的事,你知道嗎?
hch2006
所以你說了幾十年, 那好幾任立委或政府有聽到你的提案? 還是你跟鄰居說而已?
Harvey norman wrote:
這也就是為什麼在國外他們都習慣走斑馬線,都會按行人通行鈕再過,除非路很長沒班馬線
他們才會從路中間穿越, 但是也因此穿越時他們都會很小心
因為汽車一樣是很快的開過去
車禍在法庭上汽車駕駛不一定會輸

你的說法與我在德國看到的不同
不管有沒有斑馬線,踩上馬路之後,兩邊的車都停下來了
歐洲是只要撞到人,不管是不是紅燈,都是車輛全責,除非是行人突然竄出來不及剎車
jxv wrote:
你的說法與我在德國看到的不同
不管有沒有斑馬線,踩上馬路之後,兩邊的車都停下來了
歐洲是只要撞到人,不管是不是紅燈,都是車輛全責,除非是行人突然竄出來不及剎車


你的說法與我在01國看到的不同
不管有沒有斑馬線,直行車油門一催後,所有的人與車都該讓
台灣是只要撞到人,不管是不是紅燈,都是政府或是四輪全責,除非是直行車嚴重超速來不及煞車
諸葛小花
hch2006 你怪駕駛對方會說你是交通博士喔[笑]
sagat
就算直行車嚴重超速也沒有責任啦,車速不是肇事主因,吱吱
Harvey norman wrote:
導致這些人認為過馬路你就是要讓我
沒停你就死定了

強制險就200萬了,如果另外有保第三責任險就是400萬,600萬了,不讓你又怎樣
所以行人千萬不要白癡
遇到那種只有200萬的你就倒楣了,寧可給你關也不肯多給,因為被關划算太多了何必白上班還不夠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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