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01小夥伴法治觀念就是如此薄弱"別人罵我個兩句,撞死你也是剛好而已""騎在禁行機車道上,不逼你車逼誰""慢慢騎在車道中間擋什麼擋,慢就滾去旁邊不然被撞活該"01小夥伴還是去動物園跟猩猩討食吧,文明人的社會不適合你們
daniel8904009 wrote:01小夥伴法治觀念就是如此薄弱 看到機車騎士自找的就想到昨天一篇台61被大貨車不當變換車道撞到小車那篇兩條不同車道各走各的,小車時速上下幾公里結果被講成故意阻擋大貨車這篇騎士轉頭看是有糾紛心虛,那篇駕駛沒注意後方是白目活該???
不管之前兩造是否有前戲糾紛,事實上跟之後的事故肇責是無關連的!法官判也不會因為說因為前面機車先不對,所以貨車撇機車肇事可以減輕肇責,這是不存在可能性的。除非之前是機車向貨車駕駛扔刀子刺中或開槍射中就另當別論!事實認定就單純貨車變換車道超車不當為肇事主因,肇責百分百無誤!之後差別就看檢方依據兩造說詞,看是要以有足夠證據用蓄意傷害罪起訴,還是證據不足只能用過失傷害罪起訴貨車駕駛而已!但要證明蓄意傷害罪罪證難度相當高!
依照樓主的影片來看不管前面發生什麼事撞人後肇事逃逸就是違法就算之前騎士有違法行為也是一碼歸一碼前面有幾樓説有前戲的請問有看到更之前的影片嗎?如果沒有,那都是「假設」打臉也要有證據吧不需要假射就高潮了沒有一定要幫哪一方說話也希望能看到大宇企業行的行車記錄器只是就目前的影片就事論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