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 : 【車禍影片】垃圾貨車司機(車號:KEU-1311) #大宇企業行




呵呵
01小夥伴法治觀念就是如此薄弱
"別人罵我個兩句,撞死你也是剛好而已"
"騎在禁行機車道上,不逼你車逼誰"
"慢慢騎在車道中間擋什麼擋,慢就滾去旁邊不然被撞活該"

01小夥伴還是去動物園跟猩猩討食吧,文明人的社會不適合你們
Cormungandr
ㄝˊ,你說小夥伴這我可不認同,我可不承認這玩意是夥伴呢[笑到噴淚][沒有不敬的意思]
un3354
M01經典句,“來M01 認真,你就輸了”。有空google 其它媒體對M01的評價!
daniel8904009 wrote:
01小夥伴法治觀念就是如此薄弱

看到機車騎士自找的就想到昨天一篇台61被大貨車不當變換車道撞到小車那篇
兩條不同車道各走各的,小車時速上下幾公里結果被講成故意阻擋大貨車

這篇騎士轉頭看是有糾紛心虛,那篇駕駛沒注意後方是白目活該???
不管之前兩造是否有前戲糾紛,

事實上跟之後的事故肇責是無關連的!

法官判也不會因為說因為前面機車先不對,

所以貨車撇機車肇事可以減輕肇責,

這是不存在可能性的。

除非之前是機車向貨車駕駛扔刀子刺中或開槍射中就另當別論!

事實認定就單純貨車變換車道超車不當為肇事主因,肇責百分百無誤!

之後差別就看檢方依據兩造說詞,

看是要以有足夠證據用蓄意傷害罪起訴,

還是證據不足只能用過失傷害罪起訴貨車駕駛而已!

但要證明蓄意傷害罪罪證難度相當高!
四輪的永遠傷得比較輕~倒霉的都是兩輪!
愛飆才會撞 ~ 自討苦吃...
依照樓主的影片來看
不管前面發生什麼事
撞人後肇事逃逸就是違法
就算之前騎士有違法行為
也是一碼歸一碼

前面有幾樓説有前戲的
請問有看到更之前的影片嗎?
如果沒有,那都是「假設」
打臉也要有證據吧
不需要假射就高潮了

沒有一定要幫哪一方說話
也希望能看到大宇企業行的行車記錄器
只是就目前的影片就事論事而已
說機車騎士活該的 大概也認爲常常發生的砍死人事件都是活該的吧?

因為都是有前因啊 這些綠圾青鳥邏輯就是有前因所以殺人就是應該囉~~
開車騎車 不管二輪四輪
遵守速限 保持安全距離 互相禮讓

對於自私的人 好像很難
給我前戲
其餘免談
才不想當傻瓜被局部畫面操弄
這樣子風向帶不起來啦
瑞士外交部:台灣駕駛具攻擊性,有造成重大事故風險。
機車被蓄意衝撞 前世今生的行車紀錄器都要調出來
汽車鬼切撞機車 機車騎太快 機車要防衛駕駛
用最高標準看待機車 用最低標準看待2噸殺人機器
垃圾老害學長戰績又一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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