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莫言 wrote:監理單位說「可以現場看」,但不給複製、不給律師看,這樣民眾要怎麼申訴、行政訴訟?要怎麼自保?而這幾天也有新聞報導「警方竄改罰單被判刑」的新聞 申訴、行政訴訟可以不用提供證據, 依你罰單的照片看圖說故事即可1. 申訴作業流程申訴對象 : 監理所裁決處方法 : 監理所會自己再去看一次警方提供(檢舉者提供給警方)的影片結果 : 認為警察開單沒問題=>維持原判, 申訴沒過認為警察開單有問題=>罰單撤銷2. 行政訴訟流程向行政法院提告, 被告為監理所, 把你的撤銷理由用訴狀方式向法院遞狀法院會要監理所提出罰單與影片資料以及其對本案之答辯法官看完雙方所有資料後做出判斷(通常不用開庭)敗訴=>維持原判, 多花裁判費300元勝訴=>罰單撤銷, 裁判費300元退給你, 由敗訴一方(監理所)支付如果你請律師律師在行政訴訟階段可以向法院申請閱卷(在監理所向法院提出資料之後, 包括影片)但交通違規才多少錢沒在申請律師的啦, 划不來公務員竄改資料的罪很重(如你說的新聞被判刑)一般是不太敢這樣做, 警察會為了業績, 監理所公務員沒有業績(應該)
我滿好奇的這樓幾乎都在怪樓主違規被罰應該還講什麼防禦權等語!!那我就好奇了~~這些人也都沒看過樓主哪裡違規了你們是又怎麼確定他被罰活該?吹哨者一定沒錯?我看到的是樓主在講制度面的問題,這問題被提出質疑正常啊!所以只能得出一個結論,論壇的人和多數鄉民都只是法盲而且都先入為主的自以為是
提供?你都可以在現場觀看警方播放的影音檔了,為何還要強調提供呢?警方都提供給你看了,難道你是想存放在自己的隨身碟嗎?回家好好欣賞解析違規的英姿?我不會聯署,因為不合理。警方播放影片當下側錄,我認為合理,但是原始檔案是不可以複製的。數位證據是不可以被反覆存取的,因為是原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