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verbob wrote:常常看到紅燈路口最多機車逆向、跨越中線、跨越雙白線、亂鑽車就是要擠到前面,任意跨越左右轉專用道,汽車更常常被撞後視鏡、碰撞,但是這種現象完全沒改善,所以科技執法都是抓汽車,機車這麼亂,交通部完全假裝沒看到?? Google一下「不法之平等」違規都是個案,誰違規罰誰反之,並不會因為別人也違規而你不罰「不法之平等」是指違規者不得主張其他違規者未受處罰,以此要求免除自身的罰責,這是因為憲法的平等原則僅適用於合法的平等,而不適用於違法的情形。換句話說,當行政機關怠於行使職權,導致某些人享有不合法的利益時,其他人民不能要求行政機關比照這種非法案例給予相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