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律師酒駕賓士飆速160km飛撞3車害1死做「這2事」減刑只判4年半,(有影片

有錢殺人

罪就是輕
1.知識就是力量

知法玩法 可教化


2.有錢不是萬能 但是沒錢是萬萬不能

有錢刑期減半
還好沒當成律師
酒駕先殺人

不配當律師
唾棄你!!!!
可憐哪.....
鬼島QQ
GOLD888 wrote:
受害家屬家破人亡!

若我是受害家屬他出獄那天就開車撞死他!

殺人償命總是要還的!

+1
支持交通肇事致死以私刑報復,反正判的很輕
台灣就是這麼有意思,有人情味。看車禍影片,難道不用鞭刑嗎?把他屁股打爛都合理。
就說白癡才動刀動槍

建議沙人用車就好
偉大公務員鐵飯碗恐龍法官沒再怕
這情況算好的
有心賠償並且真的賠 而且還是能一次湊出錢來賠 的人應該不多?
看過更多的是給法院判 每月 慢慢扣
還有皮皮不賠的

但我還是支持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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