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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j112 wrote:
這是我提的改善措施,...(恕刪)
減少測速照相、區間測速...這類被動式監測設備
立意是良善的
但是
這類監測設備出現的地方
大多是當地經常出現交通事故的地方
舉個例子~~~
東部許多又大又直的道路,許多駕駛會不自覺地加快車速
但是一旦進入村落,速度馬上掉到30~50公里以下
所以每個台9、台11沿路的村莊,都會有測速照相機
多年前新聞曾經報導過,大重機高速進入村落,撞到橫越馬路的小朋友
撞倒後,大重機駕駛忍痛爬起,狂踹倒地不起的小朋友,直到同行友人跟路人拉開
不評論對錯
我想說的是,要求政府退去監測設備
如同減去綑在身上制約的繩子
優良駕駛依然優良,這不必擔心
但是~不良駕駛如何約束???
目前許多倡議,完全沒有提到任何約束的辦法
單靠基本法律規範跟人心自我衡量????
根本緣木求魚
問題出在人,而不是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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