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紅燈...下車用牽的右轉..到底有沒有違法?


makenaide wrote:
未熄火牽車過馬路,警察想開單的話有依據嗎?



沒有依據!!


但如果遇到很機車 + 吃飽太閒 + 看你不爽的警察 ......... 就有可能被刁

吃軟不吃硬 wrote:
一方面有點太投機取巧,
另一方面是...時間真的有那麼寶貴?!


台北
忠孝東路 - 基隆路口
三相號誌

1.99秒
2.60秒
3.99秒

以上
wow.... ... ..
kevin07142002 wrote:
小弟個人是覺得用下車...(恕刪)


沒騎過這種 路口的人永遠不會明白 還有人像白痴一樣笑人家行為好好笑
rocklee.91 wrote:
台北
忠孝東路 - 基隆路口
三相號誌

1.99秒
2.60秒
3.99秒

以上


不好意思,請問那個秒數是什麼意思...
我真的不懂,可以幫我解釋一下嗎
"理論上"
遇到紅燈下車用牽的右轉可以依行人違規來處罰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78條
行人在道路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罰鍰:
一、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或警察指揮。
二、不在劃設之人行道通行,或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不靠
邊通行。
三、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
四、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
、蹲、立,足以阻礙交通。
makenaide wrote:
話說回來,未熄火牽車過馬路,警察想開單的話有依據嗎?...(恕刪)

牽機車,不管有沒有熄火,都算是行人,並不是騎/乘機車,
所以這些騎/乘/駕駛的交通法規派不上用場。(破胎時牽機車,若熄火會很難牽)
但行人該遵守的還是得遵守,像行人不能直闖紅燈,但行人可紅燈右轉。

其實,機車未戴安全帽,也不會被開單。
以後看到條子在前面,又沒安全帽可戴,也可以用牽的。但要牽到條子的視線外....

但若熄火後,屁股還坐在機車椅墊上,在馬路上用腳划啊划,這樣"可能"同樣算是騎/乘機車,
若紅燈右轉、未戴安全帽被逮到,則要小心被罰。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吃軟不吃硬 wrote:
不好意思,請問那個秒數是什麼意思...
我真的不懂,可以幫我解釋一下嗎

就是說這個紅綠燈從頭等到尾總共需要等8.58秒.
來酸
三相號誌
假設
你騎騎騎...到路口剛好紅燈,也正好要左轉
第一段要等99秒才會有綠燈
然後,剛好路口有允許左轉的號誌~繼續等
第二段要等60秒---
好不容易我律燈要走了,直行到待轉區
第三段要等99秒
..
.....
........
我每天都這樣走...
wow.... ... ..
痾...小弟我比較笨,所以還是沒很懂,
請問大意是說左轉需要等四分多鐘的意思嗎?
基本上這種行為是人民對政府白痴的「兩段式左轉」無言的抗議。
本人所言均為個人實際經驗或是個人見解,不一定正確,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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